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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24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目》。

二、主动公开范围

本中心主动公开信息是指我中心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信息

主要包括:机构职责、内设股室、下设机构与主要领导

2、政策文件

3、通知公告

4、计划总结

5、人事信息

6、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

7、信息公开指南

8、信息公开年报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沅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yuanjiang.gov.cn/21881/21913/index.htm)或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电视、广播、政务微信、便民资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县政府网站、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我中心申请获取。我中心将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所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或者制作、搜集等其他处理。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提出申请

向本中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沅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中心网站下载电子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1.受理书面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受理网上申请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中国沅江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系统上直接提出申请,也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yjzfbzfwzx@163.com

3. 口头申请。按上述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中心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本中心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中心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中心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中心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中心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须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本中心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若遇《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特殊情况时,本中心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费用标准以上级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沅江市琼湖东路194

邮政编码:413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夏季(71-930日)1430-1730/冬季(101-次年630日)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2721299       传真:2721299

电子信箱:yjzfbzfwzx@163.com

七、监督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中心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我中心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中心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沅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