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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6: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到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信息条例》精神,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把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管理效能的重要手段,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明确了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专干,定期研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承办科室及其工作职责,分解细化了各项任务,制定了《2021年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目录》、《保障性住房申请指南》,通过人民政府网站、局公示栏、项目公示牌、工程简介等形式,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保障住房申请对象、保障住房房源、分配入住、棚户区改造等内容对进行公示、公开,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培训班,修改制定了相关制度,初步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中心主动公开的住房信息有机构信息、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计划总结、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6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政策文件公开6条,通知公告7条,计划总结2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宣传力度不够。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时全面公开信息;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