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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4:56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围绕沅江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正确引导舆情,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提升公信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全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制。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考核,采取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二)结合部门实际,健全规范公开内容。根据“全面、深入、规范”的原则,将部门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进行公开;将部门财政预决算进行公开;将干部任免奖惩、招聘录用进行公开。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公开;将部门办事指南进行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按照《2021年沅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设有政务公开栏,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沅江市人民政府网栏目内容,强化信息发布实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2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策文件6条、计划总结2条、食品药品安全76条、财政信息4条、通知公告87条、工作动态44条。二是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开审批办事服务,大力推进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一件事一次办”等商事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市场准入便利程度大幅提升。今年我市新增市场主体5158户,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45808户。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切实解决多头监管、执法扰民的问题,按照不低于3%的抽查目标,今年已对我市1089企业进行了抽查,录入率100%,公示率100%,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公示结果。其中,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抽查142条,公示率100%;全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抽查3597条,公示率100%;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抽查5条,公示率100%;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企业抽查133条,公示率100%;全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销售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抽查29条,公示率10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抽查5条,公示率100%;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抽查52条,公示率100%;特种设备一般使用单位抽查76条,公示率100%。

(四)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好依申请公开,在沅江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指南”专栏公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程序、收费标准等服务内容,群众可通过现场申请、数据电文申请、信函申请等渠道申请公开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已受理1642件,办结1642件,按期办结率100%。

(五)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3

行政强制

27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供给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未能充分满足广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2、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丰富,在利用媒体对我局政务工作进行公开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下一步将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上下工夫,在丰富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不足的实践运用上下工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系统内相互交流、探讨,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