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
二、主要依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0〕8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20〕14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洞庭湖、资水沅水澧水码头渡口整治台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通告。
三、主要内容
1.整治水域。资水、沅水、澧水干流沅江段水域。
2.整治范围。渡口1处(星火渡口),码头3处(瀚泰建材有限公司湖边砂石码头、同力建材有限公司湖边砂石码头、金胜混凝土有限公司湖边砂石码头)。
3.整治目标。通过依法取缔不符合《益阳港港口总体规划》(修编)、作业安全标准、环保要求、基建程序和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非法码头、渡口,规范提升不违背产业政策和规划的码头、渡口,。
2020年3月底前,完成非法码头、渡口的核查摸底;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清理取缔类非法码头、渡口的整治;2021年6月底前,完成规范提升类码头、渡口的升级和手续完善工作。
4.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关闭拆除非法码头;坚决清理安全、环保不达标码头;合理调整现有港口码头建设与港口规划的一致性,完善提升渡口码头安全功能。
5.部门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参与,各镇、场、办事处具体实施。
6.处罚规定。 按照各职能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
7.举报途径。举报电话0737-2721011
四、目的意义
通过专项整治,基本实现码头安全环保、规范高效,渡口布局合理、安全可控,岸线科学利用、监管长效。
五、起草过程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会同相关股室研究商定,并多次修改完善,于2020年9月最终形成此稿。
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