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0〕8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20〕14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洞庭湖、资水沅水澧水码头渡口整治台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全市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水域。资水、沅水、澧水干流沅江段水域。
二、整治范围。渡口1处(星火渡口),码头3处(瀚泰建材有限公司湖边砂石码头、同力建材有限公司湖边砂石码头、金胜混凝土有限公司湖边砂石码头)。
三、整治目标。2020年10月底前,对省交通运输厅下发文件中涉及我市的1处渡口、3处非法码头实行关闭取缔和复绿;2021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其他渡口码头的规范提升和手续完善工作。
四、责任主体。各涉水镇场街道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
五、部门分工。整治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应积极协助。
六、处罚规定。在整治过程中,凡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举报途径。欢迎群众举报,举报电话:0737—2721011(市水运事务中心),110。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