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综合调研、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宣传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治理、治安保卫、消防等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人员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职称评聘报批工作,职工培训教育。
三、财务股
管理全局财务财产、计划和综合统计工作;管理全局事业资金收支和行政事业性收支;负责全局经济核算、国有资产管理、费用审核、财务人员培训;负责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内部审计监督。
四、工会
负责职工培训教育、计划生育工作,协同行政部门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职工疗休养工作及劳动安全保护工作。
五、经营管理股
管理全市城镇国有直管公房的产权,确定直管公房的租赁价格和租金基数,并负责组织、监督其租金收缴工作;协助处理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纠纷;负责直管公房的出售工作;参与直管公房的拆迁改造;负责局属各房管所发生的经济合同的审查把关;负责全局房屋新建、改建和修缮工程的规划设计及工程预决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参与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拟定,负责土地二、三级市场的经营管理工作。
六、法制股
负责全局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行政执法并进行指导、监督;负责有关房地产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工作;负责信访接待、提案办理工作;调处各类房地产纠纷,审核房地产相关合同、协议及行政执法各类文书。
七、党建办
及时掌握中央、省、市党委精神,在全中心范围内开展好党建工作;负责负责党的建设、党员学习培训,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配合开展好上级组织部门提出的各类主题活动;及时提出新的党建工作思路,打造地区党建亮点;
八、纪检监察室
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日常工作。
九、深化改革办公室
负责组织开展全中心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提出中心中长改革规划建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