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中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综合调研、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宣传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治理、治安保卫、消防等工作;负责中心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
负责中心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人员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职称评聘报批工作,职工培训教育。及时掌握中央、省、市党委精神,在全中心范围内开展好党建工作;负责负责党的建设、党员学习培训,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配合开展好上级组织部门提出的各类主题活动;及时提出新的党建工作思路,打造地区党建亮点。
三、计划财务股
管理全中心财务财产、计划和综合统计工作;管理全局事业资金收支和行政事业性收支;负责全局经济核算、国有资产管理、费用审核、财务人员培训;负责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内部审计监督。
四、工会
负责职工培训教育、计划生育工作,协同行政部门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职工疗休养工作及劳动安全保护工作。
五、运营服务股
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对物业企业服务的指导、检查、考核;负责拟订审核全市保障性住房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小区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对象退出动态管理。
六、政策法规股
负责全中心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行政执法并进行指导、监督;负责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工作;负责信访接待、提案办理工作;调处各类房地产纠纷,审核房地产相关合同、协议及行政执法各类文书。
七、计划项目股
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城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等计划项目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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