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是党和政府为切实保障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而兴建的。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规范运营与使用,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及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严禁公租房转租、转借和转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目前我中心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转让行为的清理整治。苗圃园公租房和桔城公租房毗邻沅江市第一中学,是此次清理整治的重点对象,经前段时间的上门调查摸排发现,有部分学生家长就近在此租房陪读。
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自2023年元月份开始,我中心将对有违规行为的承租户集中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在此租房陪读的学生家长,严禁再在上述两个小区租房陪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告。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