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年-2025年)》及两纲要的开局之年,全面开创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布局新局面。一年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住保建设,住房保障工作逐步走向法治轨道。现将我中心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1.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及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充实加强法治机构专业人员力量,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年初对住房保障工作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作出全面的安排部署。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法律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范围,全年学习了3次。三是中心主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门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切实做到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职能股室,部门具体研究具体事项10余次。
2.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根据职责法定、职权法定的原则,对于涉及本部门的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执法案件,重大建设项目严格做到充分征求职能股室和分管领导意见,酝酿成熟报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二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事项集中讨论决定制度。特别是处罚金额较大和复杂疑难的案件,在处罚决定做出之前,经法制股与法律顾问严格审核把关,再报市法制部门审查,确保每一个案件法律依据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三是重点住房保障项目建设公开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操作,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二、围绕工作重点,着力提升法治住保服务水平
1.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近两年的工作实践,逐步建立以下工作机制。一是在重大行政决策问题上做好法律咨询论证;二是在工程项目及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中充分征求意见,合理规避风险;三是在涉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及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出谋划策功能,今年法律顾问参与诉讼2次,一线具体指导若干次。
2.坚持推动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推进会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拟定公文时,明确界定公开属性;制定主动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相关内容,建立信息管理动态调整,专人负责,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在市政务信息网公开信息15条,在中心信息公开专栏每月定期公开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对各事项进行了细化说明。
3.推动网上办事服务。我中心严格落实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清单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及时公布一次性办事清单,借助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4.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诉求表达渠道,方便群众通过网络、书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就地解决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到群众诉求合理地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今年局领导与信访群众见面沟通10余次。处理网上信访事项30余件。市长热线反映问题130件,人民来信1件。
5.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照市政府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对现有的我中心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涉及到的《沅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即将到期,我中心及时进行了研究,并制定出修改完善措施并予以发布。规范住保服务行为,着力提升治住保服务能力项目建设,规划先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是牵涉到千家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重大民生项目。每一个项目启动的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勘查先址、规划设计等工作,中心党组都要反复商讨,并多次邀请市级、省级规划设计专业单位深入实地考察研究后再予确定,并报市政府审查。
三、做好全面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入户
通过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中心机关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我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宪法》、(三个条例》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知识培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结合住房保障建设及管理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宣传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局领导具体抓,并结合上级主管机构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目标考核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责任人。通过局长讲党课、专家讲座等形式多次组织全中心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意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工作,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