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能设置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745912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20-12-0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内设九队一所,即:综合指导中队、法制宣传中队、秩序管理中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科技设施与视频侦察中队、车辆管理所、交警一中队、交警二中队、交警三中队、交警四中队。

1、综合指导中队:

掌握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动态,拟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划、方案和规范性文件;加强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文秘、信息调研和信访工作;负责党务、政工、人事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务、装备、服装、固定资产管理;承办各种会务,负责综合档案室的管理。

2、法制宣传中队:

拟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交通安全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警法制培训,加强执法指导和检查、监督,把好执法质量关,审查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违法处罚;负责道路交通管理法律咨询服务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诉;组织交通管理行政决策听证。

3、秩序管理中队:

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加强辖区客货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监督;组织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安全影响评估的组织实施和非交通占道审批。

4、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

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预警研判机制,加强事故预防对策研究,开展事故预防,定期对全市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并提出整改建议。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含路外事故)的处理,协调、指导各中队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交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罚意见;负责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办理。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的日常工作。

5、科技设施与视频侦察中队:

编制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和公路电子卡口规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和非现场执法违法信息的录入;拟定科技装备的配置、添置计划并协助采购和维护管理。开展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利用电子监控设施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和公路刑事、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

6、车辆管理所:

负责全市各类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办理国产小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注册、注销登记和检验;办理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证申领、考试、发证以及各种驾驶证的换发事宜;负责记满分驾驶人培训考试;建立客运车辆(含校车)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负责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审批。

7、交警一中队:

负责省道204线沅江段及三眼塘镇、新湾镇、南咀镇、万子湖乡和琼湖街道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维护交通秩序,进行交通安全秩序整顿,依法查处交通违法。加强对辖区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8、交警二中队:

负责省道204线沅江段和草尾镇、阳罗洲镇、四季红镇、黄茅洲镇部分地区(志阳公路以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维护交通秩序,进行交通安全秩序整顿,依法查处交通违法。加强对辖区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办理权限内的车驾管业务。负责处理辖区一般以下交通事故,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9、交警三中队:

负责共华镇、泗湖山镇、茶盘洲镇、南洞庭芦苇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维护交通秩序,进行交通安全秩序整顿,依法查处交通违法。加强对辖区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办理权限内的车驾管业务。负责处理辖区一般以下交通事故,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10、交警四中队:

负责南大膳镇、漉湖芦苇场、黄茅洲镇部分地区(志阳公路以东)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行交通安全秩序整顿,依法查处交通违法。加强对辖区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办理权限内的车驾管业务。负责处理辖区内一般以下交通事故,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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