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工作职责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745905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20-06-1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工作职责

 

一、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定期分析、通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编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事故预防对策研究,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特点和规律,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预警研判机制。

三、定期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点段进行排查报告,并协调整治。

四、负责全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含路外事故)的处理和逃逸案件侦破,处理中队移交的疑难案件;负责城区(两办一乡一区)交通事故的处理;扎实做好事故处理回访工作。

五、指导、协调各综合型中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按规定受理中队移交的案件。

六、依法对交通肇事责任者提出处罚意见;依法办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

七、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联调联动中心的工作,推进事故处理“四位一体”和“快处快赔”,努力提高事故处理效能。

八、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依法依规管理救助基金,开展救助工作。

九、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台帐,及时上报交通事故信息。

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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