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5-2036447 发布机构:沅江市卫健局 发文日期:2025-02-1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实现权力法定化、责任明晰化、程序公开化、行为规范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深化实践,通过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监督股,具体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考核。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行政办公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优质服务做“加法”、简政放权做“减法”、整合资源做“乘法”、优化机制做“除法”为思路,进一步清理合并行政审批事项、设置条件、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简化许可程序,提高即办件及一次性办结件占比,实施容缺受理、线上线下双审批、限时办结等便民惠民项目共计7500件。

  (三)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进度督促,及时通报情况。完成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五个专业双随机任务。

  (四)持续完善卫生健康信用监管体系。强化医疗卫生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以医疗机构规范执业为重点,开展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全市医疗机构失信行为数据库,推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

  (五)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依法规范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管理。通过专项督查等形式,对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机构开展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监督检查。

  (六)全面提升依法防控能力。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力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

  (七)强化卫生监督执法。累计立案一般程序各类案件 86起(其中一般程序立案30起,结案25起,简易处罚56起),处罚到位金额41.745万元,没收药品、器械(物品)2件,没收违法所得0.39万元,监督医疗机构 550家、公共场所512家、学校84家、托幼机构98家。努力做到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一律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八)取得的成绩。2023年获得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制政府建设示范单位、2023年获得益阳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先进单位、2023年度沅江市法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管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对符合废止或修改条件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和修订。

  (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规定公平竞争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形式和审查标准,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经清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内无限制竞争的政策文件。

  (三)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全面梳理并动态调整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将权力清单目录在卫健局微信公众号和沅江市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明确权力边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

  一是完善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听证制度。二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在涉及全系统基本建设、卫生改革、出台重大政策等方面,实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做到不经过领导集体讨论不决策。三是进一步落实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和流程,涉法议案坚持由局法规监督股审查后送主管领导审核,规范审查意见书格式,落实合法性审查时限,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四是实施行政决策专家论证评估制度,明确要求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改革政策、区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列入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制度保障。印发了《沅江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一系列文件,确保卫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在卫健局微信公众号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卫生健康政策法规、权力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情况,每月发布我市传染病疫情。

  (三)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配置执法记录仪12台,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均体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

  (四)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卫生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规范的原则,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局法规监督股对处罚案件是否属于本局职权、执法人员是否符合要求、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执法文书是否完备等方面进行审核。

  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注重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定了行政调解申请受理制度、告知制度、回避制度等一系列程序性规定,为有效依法化解有关矛盾纠纷和行政争议提供制度保障,近年来全系统未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事项。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健全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信访衔接机制。畅通卫生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履行复议被申请人义务,加大案件和解、调解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严格执行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三)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据市委、市政府“两法衔接”相关规定,我局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工作。近年来,我局组织对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处罚办案中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对符合移送公安的案件做到应移尽移。

  六、落实法治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制度保障。市卫健局党组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意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市卫健局党组每年集中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配备到位,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方式相结合,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法治能力作为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

  二是队伍保障。高度重视普法队伍建设,依托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个人学习法律的时间不少于30小时,建立了一支政治过硬、思想坚定、业务精干的普法队伍。

  三是素养保障。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涉及到法治方面的相关工作,均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做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水平。积极申报市“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创新宣传形式,实施精准普法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充分运用社会媒体资源,以重大执法监督活动等工作为载体,借助多种宣传平台,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引导舆情,为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通过“12.4”国家宪法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生活饮用水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多形式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鼓励干职工撰写新闻稿,展示卫生监督风采,提升社会影响力。全年在市级以上报刊媒体和网站共发表图文报道信息 30篇,电视台新闻报道3条,新媒体新闻6条。

  (二)健全社会普法制度。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范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执法监管作用,确立了执法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案件参与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对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等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常规工作。

  (三)多形式精准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转变普法理念和普法方式,把普法融入卫生执法、卫健日常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我们将始终贯彻以人民健康中心的理念,加强法治建设,为助力健康沅江建设贡献力量。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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