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沅江市卫生健康局法治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工作重点,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卫健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聚焦市县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建设洞庭湖区核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与普法教育有机结合我局十分重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方面的培训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尤其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依法治国新理念,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党委中心组学法等制度。注重运用局长办公会、案件评审会等会议的时机“以案学法”,增加学法的次数,提高学法的质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了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系。二是坚持和完善干部职工年度法治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湖南建设的伟大成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通过普法教育,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与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2、社会普法责任落实到位,多措并举,效果显著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市卫监局结合职业卫生检查、医疗单位巡查、公共场所卫生检查等日常业务工作,通过召开监督管理对象培训会、日常检查普法宣教、以案释法等形式,向监管对象释法说理,普及《卫健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的法律法规。系统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向公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管理法》宣传。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集中举办被管理对象的法治培训等,提高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3、落实制度,规范行为,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与清理。并在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上备案及公开。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行政调解等工作。加强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查,依法规范权力运行。
二是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提出清理意见,确保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完成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废止问题文件。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明确执法职权和责任,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今年累计立案一般程序各类案件38起, 简易程序案件50起,结案88起,罚没389827元,监督医疗机构569家、公共场所540家、学校94家、托幼机构128家、职业卫生121家。公正文明执法,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工作。严格执行案件移送制度,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认真落实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
四是全面履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职责。一是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卫生监督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 523家(次)、公共场所1250家次、学校99家、集中式供水单位39家、制作发放宣传资料、手册12100份;二是落实日常监督,共监督医疗机构360家、公共场所312家、学校99家、托幼机构128家。
4、多效并举,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注重行政争议纠纷源头治理,聚焦构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健全行政应诉机制,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全面实现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积极回应诉求,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化、制度化履行行政复议职能,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