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沅江市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8日
沅江市卫生健康系统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沅江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百日攻坚”行动迎接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通知》(沅创建办〔2022〕4号),结合卫健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宜居城市为目标,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对卫健系统下达的创建工作任务,确保2022年6月份前我市完成创建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沅江市卫生健康系统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易志斌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肖凤毛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站)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宣教站,具体负责系统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启动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2年3月)。制定系统创建工作方案,分解创建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二)查漏补缺,全面提升阶段(2022年4月~2022年5月)。围绕创建标准要求,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实施整改补短,确保创建任务指标全部达标。
(三)巩固成果,全面迎检阶段(2022年5月~2022年6月)。巩固创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创建效果。
五、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校园周边环境
1.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分管领导:胡立军;负责人:姚文胜、谢亮)
(二)宾馆饭店(测评点位:金鑫大酒店)
1.二次供水达标。
(分管领导:胡立军、李康民;负责人:姚文胜、赵科辉、谢亮、肖国良)
(三)基础设施建设
1.“三小”门店整治。
(分管领导:胡立军;负责人:姚文胜、谢亮)
(四)医疗卫生单位(测评点位: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
1.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主题或“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含更换)
2.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讲文明村新风”公益广告。(含更换)
3.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关爱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含更换)
4.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诚信经营”公益广告作品。(含更换)
5.公益广告有统一的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6.设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含更换)
7.刊播“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含更换)
8.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含更换)
9.在显著位置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含更换)
10.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要求在明显位置公开投诉电话,能打通并有人处理,意见薄如有意见登记,要有处理结果。
11.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志愿服务项目上墙公示,有佩带绶带或袖章的志愿服务人员、有便民服务物品、有便民服务箱、有志愿服务记录)。
12.在显著位置至少设有两名及以上的专职文明引导员(佩带绶带)。
13.显著位置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4.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15.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16.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可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
17.设有无障碍卫生间,能够正常使用(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18.设置有母婴室,设施设备齐全,正常开放。
19.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和积水(至少有1个方便老年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蹲便器)。
20.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的,不算作违章停车)。
21.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周边无遮挡物且有定期检查记录卡,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22.医院整体环境整洁,保洁及时。
23.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垃圾分类收集。
24.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等不文明行为。
25.建筑物、楼道和其他公共设施无乱画、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
26.无乱张贴小广告现象。
27.服务窗口有序排队,无医托、号贩等不法行为。
28.周边无乱停乱靠,游商摊贩。
29.医院道路平整,无坑洼积水。
(分管领导:肖凤毛;负责人:刘文峰、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一把手)
(五)母婴室
1.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
2.防滑地面。
3.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
4.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
5.设置有婴儿床。
6.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
7.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
8.安装有电源插座。
9.设置有分类垃圾桶。
10.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
(分管领导:胡立军;负责人:夏佑君、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一把手)
(六)机关庭院
宣传氛围:
1.庭院围墙上要张贴悬挂公益宣传广告,不少于围墙面积的3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公益宣传和自创公益广告。
2.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
3.刊播“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
4.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
5.绿化带、草坪内有文明行为温馨提示牌。
6.食堂内餐桌上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或“光盘行动”文明提示牌。
环境卫生:
7.路面、地坪、绿地、顶棚、遮阳棚无散落或成堆垃圾。
8.环卫设施齐全,垃圾容器美观干净,摆放规范。
9.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无乱写乱画乱贴、油渍污迹现象。
10.楼顶、楼道、阳台无乱堆乱放和其它有损市容的现象。
11.公共厕所地面干净无积水,室外无异味。
12.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及时清运、无随地吐痰现象。
公共管理:
13.办公楼道配置有消防器材,且功能良好,并且有定期检查记录卡。
14.车辆停放有序,车辆无压占绿化带现象。
15.窗口部门有工作人员去向牌。
16.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处设有禁烟标识,公共场所无吸烟、烟蒂现象。
(分管领导:肖凤毛、王卫健;负责人:肖荡、黄力华、赵娟)
机关家属庭院(各医疗卫生单位家属庭院)
宣传氛围:
17.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和“关爱未成年人”等公益广告。
18.小区入口设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内容及时更新;在小区入口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19.刊播“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
环境卫生:
20.环卫设施齐全,垃圾箱(桶)、垃圾房完好、整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21.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无乱写乱画乱贴、油渍污迹现象。
22.楼顶、楼道、阳台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和其它有损市容的现象。
23.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
公共管理:
24.公用设施、绿化树上无乱拉绳索、管线、无乱挂衣服、毛巾等现象。
25.无违章搭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含破损的遮阳棚、外置水龙头)。
26.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周边无遮挡物并有定期检查记录卡);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27.车辆停放有序,车辆无压占绿化带现象。
28.无违章放养、圈养家禽家畜现象。
29.公共绿地、绿化带内无种植蔬菜现象。
30.有15分钟便民生活圈示意图。
(分管领导:肖凤毛、王卫健;负责人:肖荡、黄力华、赵娟、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一把手)
(七)其他宣传
1.启动中心城区酒店、宾馆、药店电子显示屏宣传。
(分管领导:胡立军,负责人:姚文胜、谢亮)
2.启动各医疗卫生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
(分管领导:肖凤毛;负责人:刘文峰、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一把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系统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统一部署,细化任务,尽职尽责,形成合力,结合各自所承担的目标任务,按照工作确定的完成时限,逐项落实。要加强业务培训,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二)对标开展创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创建任务,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规范整理创建资料,确保在创文督查中不出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橱窗)、文化墙等方式,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多形式宣传报道系统创建工作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创建成果分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