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沅江市2022年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31日
沅江市2022年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根据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益卫办发〔202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2年,我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着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层卫生重点工作,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不断推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 加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治理体系。配合民政部门指导基层建好用好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2022年底力争全覆盖。协助疾控部门指导督导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学合理设置发热诊室,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疫情防控知识、政策、方案和实操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2. 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四早”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等疫情防控策略,做好预检分诊,加强院感防控,科学规范做好发热患者的发现、登记、信息报告、转诊等工作。提升核酸采样和抗原检测能力,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切实发挥“哨点”作用。
二、持续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
3. 落实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政策。督促各地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9号)等政策文件精神,开展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进展常态化监测,重点推动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医保基金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政策。
4. 开展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鼓励各单位在当地政府重视、部门支持、投入保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打造工作典型和服务样板。
三、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管理
5. 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巩固活动。全市所有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优质服务基层行”自评活动,严格对照服务能力标准、评价指南、活动周期,继续规范开展机构自评和市级初评。做好益阳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现场一致性评价和对“推荐标准”的机构进行复评迎接准备工作。
6. 开展市域医疗次中心建设试点。将草尾镇中心卫生院试点建设市域医疗次中心,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同时,拟将一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机构或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开展二级医院或者社区医院等级评审。
7. 推进“6S”精益化管理。围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S”精益化管理。已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机构和申报推荐标准机构均需实行“6S”精益化管理。
8. 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配合医政医管部门充分运用巡查、点评、约谈、处罚、通报“五项制度”,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地执行,确保基层用药安全、诊疗规范。
四、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9. 加强项目经费保障。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项目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对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先预算后结算”方式合理分配项目资金,逐季拨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经费,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
10. 推进医防融合。组织开展高血压和糖尿病“大摸底、大调查”。规范运行基层高血压专病门诊和血压监测点。加强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健康管理,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标准化防控中心建设,促进基层医防融合提质增效。
11. 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加强质量核查,完善个人信息,及时清理迁出、死亡等人口及重复档案,切实提高健康信息准确性。推进以家庭为单位归类整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积极引导居民查阅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调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进一步提高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水平。
12. 健全项目购买服务机制。指导督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沅江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点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沅卫发〔2021〕92号)文件精神,全面启动绩点制管理。配合做好即时性智能电话调查工作,实行项目经费拨付与工作绩点数量、质量挂钩。
13. 创新项目绩效评价方式。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常态化监测,提高质量控制水平。围绕城乡居民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情况、医保费用支出情况、满意度和知晓率等效果指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加强结果运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五、着力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4. 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培训。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2022年全市拟定向培养10人左右。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促进人才下沉基层、服务基层。
15. 开展基层卫生岗位技能练兵竞赛活动。逐级开展练兵竞赛活动,激发基层医务人员比学赶超、优质服务的动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16.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委托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开展大专层次乡村医生本土化定向培养,2022年全市拟培养15人。做好医学专业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引导支持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持续推动乡村医生专业化、执业医师化。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一卡通”专项监督检查后续整改工作。持续落实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17. 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提高信息化应用管理质量。做好基层远程医疗,推进医学人工智能基层辅助应用试点。加强基层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应用,促进基层健康信息惠民服务。
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
18. 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引导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医生、退休医生参与签约服务,进一步壮大家庭医生队伍。加强适宜技术培训,提升家庭医生大病识别能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19. 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改进签约服务方式,实行弹性化服务协议和签约服务回访,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履约的基础上,力争签约率提高3-5个百分点。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上门医疗、长期处方、“互联网+护理”等个性化签约服务,满足服务对象不同层级的健康需求。
20. 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合理调整家庭医生基础服务包签约服务费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等分担比例。动态调整家庭病床、居家护理、居家康复、上门诊查等个性化签约服务价格。
七、持续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1. 落实乡村振兴各项政策举措。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益卫发〔2021〕50号)文件精神,确保健康扶贫成果持续巩固。
22. 健全因病返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纳入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患病和救治情况进行摸排,持续跟踪患病情况,及时落实大病专项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等各项帮扶措施。
23. 持续保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全面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健全巡诊、派驻机制,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保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