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股室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410006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4-01-1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1.办公室。主任:苏维光,办公电话:0737-2814111.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会务、接待、机要、档案、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局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对外宣传联络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全局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会、义工、共青团等工作。。

2.人事股。股长:熊军

   负责党务党建、意识形态、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人事调动、干部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及城管系统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3.政策法规股,股长:谭昕

   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实施;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负责行政执法监督,重大事项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查;负责执法文书、执法案卷管理和执法统计工作;承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参与城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划的编制。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编制和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牵头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各类证明(盖章)材料,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和示范格式文本等工作;牵头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进驻政务窗口项目的受理、综合协调督促办理、结果回复;负责牵头开展城市管理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参与工程建设联合验收工作。

4.城市管理股。股长:江涛。

   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规范、标准;指导垃圾分类工作;负责设置在建(构)筑物外立面与屋顶(不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占用公共空间的临时建(构)筑物设置管理及其他占用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调配处置管理。拟订市政设施管理政策、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管理与维护(不含供水、城市燃气、污水处理、地下管廊管理),负责设置在城市公园与广场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占道围挡管理和城市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负责城市路面与广场防洪排涝、城市道路与桥梁、照明等应急保障处理;参与城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拟订城市绿地、公园、道路绿化、绿道等城市绿化管理政策、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城市绿地及其他区域内古树名木的管理;参与公园绿地规划会审和工程项目的扩建会审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管理。负责市城市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5.计划财务股。股长:吕科英。

  拟订年度经费收支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控购申报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装和设施设备计划申报、采购、监督、票据管理、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参与编制中心城区城市维护费年度经费计划草案。

6.督查股(创建办公室)。股长:曾毅军。

   负责交办事项的督办催办,负责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交办、督促、反馈及舆情应对、监督;负责牵头协调城市管理重大及跨区域综合执法行动;负责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对容风纪督导纠察;负责城市管理案件处置督办。受理违纪举报、申诉;查处系统违纪案件等。负责拟订全局“创文”、“创卫”工作考核细则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创建工作的联系协调、组织实施和工作督查。负责相关城市创建、复审等有关工作。

7.户外广告管理办。主任:夏曦。

   贯彻国家、省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订本市户外广告事业发展专业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户外广告行业综合统计汇总和业务指导及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监督管理户外广告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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