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单位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单位公开的信息主要是2016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第一公开平台是城管执法局网站。此外,还采用报刊、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后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单位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桔城大道移动广场2号4栋6楼;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月1日—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37—2814111;邮政编码:413100。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应填写《沅江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⑴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⑵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⑴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⑵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⑶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⑷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⑸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晚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和保障
本单位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0737-2814111,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桔城大道移动广场2号4栋,邮编:41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