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组织拟定城市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参与城市总 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建设管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中心城区(指《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下同)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和工程建设联合验收工作。
(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三)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 理规范、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城市环 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城市生活、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的监督,指导、 协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资 源化利用、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四)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绿化、美化工作。
(五)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 维护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方面的建(构)筑物外立面与屋顶(不含新 建、改建、扩建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公交候车亭、政务信息亭、 邮政报刊亭等占用公共空间的临时建(构)筑物设置管理及其他占 用公共空间秩序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交通管理方面的城市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 设施,包括道路、桥涵、地下雨水污水管道维护和管理;负责编制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计划以及到位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负责城区路灯规划、维护、管理;负责城区供水生产和计划、节约用水管理;负责城市燃气规划、安全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城区设置在城市公园与广场的应急避难场所和城市防洪排涝、城市道路与桥梁、园林绿化、照明等应急保障处理。
(九)负责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平台管理和维护工作。
(十)承办城区经营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和户外广告设置及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有关行政许可工作。
(十一)负责城区违建治理方面的城市查违控违拆违综合管 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城区项目建设违法违规的查处,参与联合巡查管理。
(十二)负责在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强制权:
1.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
2. 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 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 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 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 户外广告、食品销售和流动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
4. 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
5. 水利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
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涉及对资质、资格、证照作出行政处罚的,由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抄告发证机关由发证机关依法行使对资质、资格、证照的注销权。
(十三)负责组织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重大专项行动。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并协 调街道和市场监督、公安、住建、住保、环保、卫健、交通、文 旅广体等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联系的部门,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十五)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城管执法局统一行使城市管理和相对 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构建政府为主导、社 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治理体系。进一步 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整合优化城市管理资源,疏堵 结合,标本兼治,远近统筹,上下联动,建立起决策科学、执行 顺畅、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质量和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其监督管 理主体和监督管理职责不变。继续负责本系统内违法违规问题的 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展开调查,确需依 法查处的,应及时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立案处罚,在监管过程中形 成的有关资料等,作为违法证据一并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在立案调查中需要协助的,应予配合支持。
2.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新建项 目审批后竣工验收移交前的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移交后运行管理、日常维护维修。
3. 侵占城市道路和违法停放车辆管理方面。城市管理部门 负责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的车辆及其驾驶人实施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利用车辆年检平台协助执行到位。
4. 环境保护方面。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有关方面的噪声、烟 尘、恶臭污染的行政处罚;环保部门协助提供技术支持(检测或鉴定)。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城管执法局内设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股、城市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督查股、户外广告管理办)。
三、下属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下辖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市政工程事务中心、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自来水总公司、市路灯灯饰服务中心、市湘北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中心8个独立二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