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以下简称”机关工考”)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25号)和《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局人事股负责全系统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综合管理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至五级岗考核(考试)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制定、综合管理和资格审查等工作,负责核定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总数及其结构比例,并指导各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勤岗位聘用手续。负责确认考核职业(工种)范围和申报考核(考试)人员的报名、命题管理、考务管理、汇总成绩、证书打印等相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及合格人员确认
(一)申报对象范围
1.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均可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
2.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人员,不列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范围。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考核:
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形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的;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工人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4.本次申报对象范围包括2023年1月1日后在岗在编工人,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1.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含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3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奖励名次;或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二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
2.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含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25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中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者;或获得国家和省、部有奖励或荣誉称号、技术成果。
3.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含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2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或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证书;或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4.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工)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含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满1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具有省厅(局)或市州级技能技术比赛中获得前3名证书;或取得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市州级成果证书;或获得市州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5.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首次考核申报条件:
(1)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或工人见习、试用期满,本年度考核合格。
(2)已取得部队或人社部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高级工及其以下等级证书)的退伍军人或随军家属,退伍前或转入地方工作前持证服务满5年的,本年度考核合格,用人单位比照本地区本单位同类人员持有岗位证书情况进行申报。
(3)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人,可申报工勤技能三级岗位的考核。
(4)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人,可申报工勤技能四级岗位的考核。
(5)工作年限不满15年并从事本工种不满10年的工人、退役军人,试用期满且本上年度考核合格,可申报工勤技能五级岗位的认定。
(三)合格人员确认
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到五级岗位由局人事股报市人社局确认合格人员。确定的合格人员名单在局机关和各单位公示栏张榜公布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确认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者,主管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相关政策处理并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报程序
由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本单位人员报名,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可申报工种
工勤技能岗位可申报工种,请按照相应的岗位级别参照查看《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二、三、四、五级级岗位考试职业(工种)目录表》。
2.报名
11月6日-11月10日,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工勤人员准备《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3份,《登记表》上均应粘贴1寸彩色免冠近照,并由报名单位留存1张届时用于证书打印。已填写或打印并经审核盖章的可不再打印。
3.单位初审
11月10日之前,各报名单位严格按照湘人社发〔2019〕76号文件中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人员的《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其中:1、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2、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可转报同等级新的职业(工种)。其前岗位和新岗位合并工作年限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的年限要求。
4.复核
工勤技能一至五级岗位:11月13日至11月17日,各报名单位指派专人携带所有工勤技能等级岗位初审合格人员的《登记表》一式3份、《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申报审批花名册》一式3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至五级岗位考核(考试)人员情况表》电子档及纸质档各一份、一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相关证明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岗位相对应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④公示无异议函;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到局人事股进行复核。复核后将汇总情况报市人社局。(相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各单位分发科目准考证。考生应及时核对准考证上的报名信息,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实施
1.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进行《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工勤技能三至五级岗位考核(考试)
三至五级岗位考核(考试)进行《职业道德》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统考时间暂定为12月下旬,《职业道德》考试试题由局人事股负责指定,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所有考核(考试)工作,于12月30日前将考核(考试)结果报市人社局确认。
五、成绩录入和汇总
事业单位工勤技能所有等级岗位《职业道德》、《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的成绩由在考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局人事股负责录入、并将考试成绩汇总表报市人社局备案。
按规定的结构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合格人员,合格人员名单经单位张榜公布,网站同时公布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确认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者,主管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相关政策处理并将结果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六、考试教材、证书打印和核发
《职业道德》考试用书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第三版),由报考人员自行购买。工勤技能等级岗位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由局人事股负责打印和核发。
七、工作要求
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关系到每个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加大对考试现场、考核过程的监管力度,确保考核(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1.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
2.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直接认定表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5日
附件1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申报岗位(级别)
申报工种
填表时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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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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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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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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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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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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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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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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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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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等级岗位情况 |
现(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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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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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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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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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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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等级工种岗位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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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种岗位累计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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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考核工种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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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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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考核岗位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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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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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 |
年 月至 年 月 |
在何单位 |
从事何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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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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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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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近五年内三年优秀结果 |
年 |
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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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工作业绩(生产成就、技术攻关、指导传授技艺和职业技能培训等) (篇幅不够,可另加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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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条件(科技成果、发明创造、专著、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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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 |
本人所填报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符合申报岗位所需的考核条件。如有虚假陈述,承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意见 |
经审查核实,该同志以上情况属实,符合工勤技能 ( )级岗位考核申报条件。
核查人(签名):
单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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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
同意该同志参加工勤技能( )级岗位考核。
单位(章) 年 月 日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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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成绩 |
思想政治表现 |
工作生产业绩 |
技术业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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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 |
操作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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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经考核,该同志符合工勤技能( )级岗位资格。
单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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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
同意确认该同志符合工勤技能( )级岗位资格。
单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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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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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楚工整,一式三份(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
附件2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直接认定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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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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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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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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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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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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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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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岗位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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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种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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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度 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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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等级岗位技术等级情况 |
现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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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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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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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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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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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等级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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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证书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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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单位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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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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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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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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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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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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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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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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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楚工整,一式三份(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