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简要介绍2023年度重点工作
1.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局发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全力以赴开展“九大整治行动”,城市品质有效提升,助推我市“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全力整治市容秩序。加大对马路市场、修车点、洗车场所、流动摊点、夜市漫酒、共享单车违停、临街店外经营行为的巡查管控力度,全能共累计劝导流动摊贩3万余起、规范马路市场3处、规范修车和洗车场所20处。取缔违章占道漫酒摊点78处,引导100余处漫酒摊点进规范区经营,通过整治,市容秩序规范有序。
3.进一步加强城区卫生保洁力度。进一步加大道路精细化管理力度,清理卫生死角,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全年共收集、转运生活垃圾60000余吨,对21个社区的三无小区铺设垃圾桶581个,主要路段及背街小巷路段的垃圾桶进行更换631个;城区投放分类垃圾桶2000余个。由于城区保洁水平不断提高,市环卫中心获评湖南省城乡建设协会2023年“环卫先进集体”称号。
4.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完成中心城区13条主次干道的停车位标线5238个;完成中心城区28条主次干道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完成维修面积6700平方米,维修人行道板5000多处,管道疏通清淤 5000米、下水道改造190米;对中心城区13条主次干道进行物理隔离;完成小叶湖、狮山路、运河桥及太阳桥花箱造型隔离。
5.路灯安装管护到位。城区背街小巷安装路灯206盏,城区路灯亮化率达100%。
6.加大城区户外广告管控力度。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拆除影响市容的大型户外招牌设施267处。
7.狠抓车辆违停执法、确保规范。配足执法力量,分三组全天对市区主次干道违停车辆进行查抄处理,,今年来共查抄违停车辆40716台次,确保了城区交通秩序规范可控。
8.加强湘北市场管理。加强市场清扫保洁力度,提高市场卫生标准。修复市场受损路面600平方米,维修井盖60座,清理下水道500米。购置环卫垃圾拖车30辆,垃圾桶400个。市场划标识黄线约3100m、劝导店主规范经营10000 余次、疏导流动摊贩9000余次。
9.垃圾填埋场环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填埋场运营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发生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今年先后组织完成了“益阳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销号”、“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问题整改”、“全省住建系统贯彻落实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三项重点工作。目前垃圾处理中心环保整改工作均已落实到位。2022年度全省城镇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营等级评价结果为AA。
10.严守安全生产红线。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全面对城管领域各项隐患进行排查,特别加大了燃气安全监管力度,今年共完成气瓶置换3万个,落实入户安检工作,对1086家餐饮企业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吸取“5.31”“6.21”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共计出动人员220余人次,检查餐饮酒店等商家1086余家,发现问题800余个,发放整改通知书100余份;检查瓶装燃气储配站10家,对1个超量存储门店进行查处,收缴报废钢瓶、超期钢瓶26个。通过以上措施,我市燃气和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到位,
11.拆违控违工作。今年以来共拆除拆除新发违建10处,面积414㎡;拆除存量违建202处,面积15284.9㎡;完成处罚问题楼盘1处,面积2694.6㎡;补办手续3处,面积75257.2㎡。此项工作目前益阳地区排名第一,有望获得年度真抓实干奖。
12.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完成了蓼叶湖公园、小叶湖公园绿化移植工程、桔城大道绿带防护工程、桔园路绿带防护工程、蓼叶湖和小叶湖公园绿化栽植工程、下琼湖和工会湖公园绿化栽植工程、桔园路绿带地被植物补植工程、蓼叶湖广场道板维修工程、公园绿地设施维护工程、绿地建设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湖南省园林县城标准。在9月份迎接省住建厅省级园林城市现场测评中取得了好成绩,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功。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226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机关运行、工会、党建及退休人员待遇等支出;项目支出2009.34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维护和电费、城管执法、拆违控违、文明创建、污染防治、违停治理等重点工作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收入226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8.68万元,其他收入239.4万元。本年支出226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7万元,项目支出2009.3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实际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2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3.4万元。
2.“三公”经费总支出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2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支出,上年支出34.47万元,比上年减少7.77万元,减幅22.5%,减幅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只新购一台执法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完成0元;公务接待费完成0.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26.1元。
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新购一台执法用车辆。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总资金2009.34万元。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3年项目资金总投入2009.3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790.94万元,其他收入218.4万元,项目均纳入单位绩效监控和评价,执行情况较好。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高质量发展大会表彰资金10.6万元;
(2)协管员工作经费300万元;
(3)污水改制分流人员经费17万元;
(4)应急项目120.66万元;
(5)添置执法车辆经费135万元;
(6)秩序中队转运经费70.75万元;
(7)创建工作经费110万元;
(8)2022年乡村振兴帮扶驻村工作经费1万元;
(9)智慧路灯经费260.7万元;
(10)城区美化绿化项目经费255.66万元;
(11)垃圾中转站项目经费37.6万元;
(12)垃圾分类建设引导专项资金8万元;
(13)城市管理工作经费511.99万元;
(14)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7.8万元;
(15)渗滤液应急处理费及技术改造费用162.5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以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明确了项目经费审批、使用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处置、财务监督等要求,并对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进行规范化操作,实施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要求,每笔资金使用需填制《资金使用申请表》,逐级审批方可支出,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经费支出还需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出。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财务制度执行,在预算支出范围内使用,由财政国库支付局统一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确保专款专用。
其中:智慧路灯项目实施事前绩效评价,城区路灯电费和维护费、拆违控违、城区美化绿化、业务用车购置等项目按政府采购要求,由我局招委托第三方对外公开招标,相关科室对项目推进全程跟踪并在项目完工后验收,工程完工后凭税票、验收单付款。
5.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新制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项目采购支出,同时,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招投标情况报纪检组、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局督查考核办全程跟踪检查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86.41695万元,预算支出986.41695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本单位年初预算1451.27万元,全年支出2268.04万元,增加支出主要是由于人员基本工资提标和文明创建、违停抄牌、拆违控违、智慧路灯、渗滤液应急处理、执法车辆购置等项目支出追加所致。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职工各项待遇有力保障,机关运行正常有序,全年目标任务基本达成。
(一)单位总支出情况的绩效分析
2023年度本单位共支出资金2268.0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028.68万元,其他收入239.4万元。基本支出2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3万元,公用经费33.4万元;项目支出2009.34万元。
单位总支出绩效评价:2023年年初部门预算1451.27万元。由于人员经费标准提高、渗滤液处理量增大、电费涨价、创文创卫工作推进及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增加,各项成本均有所增加,全年支出2268.04万元,追加经费主要是人员经费提标以及拆违控违、文明创建、违停抄牌系统、渗滤液应急处理、执法车辆购置等项目经费支出。各项经费的支出在市财政、审计和局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规范、高效使用,通过内部考核和绩效评价,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执法和服务更规范,城市市容市貌明显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同时,通过保障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及专项经费支出,将预算与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相结合,有效提高工作主动性,确保了项目可持续发展。
(二)单位项目资金绩效分析
2023年本单位共支出项目资金2009.34万元,其中主要包括拆违控违、节假日氛围布置、智慧路灯、文明创建、城管执法、渗滤液处理、执法用车购置等项目,全部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资金由财政足额保障,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现将智慧路灯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分析:
1.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高质量发展大会表彰资金用于表彰先进;协管员工作经费用于聘用50名协管员;污水改制分流人员经费用于聘用4名改制分流名;应急项目用于城区市政设施应急维修等;添置执法车辆经费用于采购10台执法车辆;秩序中队转运经费用于秩序中队日常运转;创建工作经费用于城区创建工作;2022年乡村振兴帮扶驻村工作经费用于乡村振兴帮扶驻村工作;智慧路灯经费用于智慧路灯电费及灯具维修维护等;城区美化绿化项目经费用于城区节日氛围布置及绿化维护等;垃圾中转站项目经费用于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垃圾分类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用于垃圾分类工作;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城市管理、户外广告整治、违建拆除等工作;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用于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作;渗滤液应急处理费及技术改造费用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工作。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高质量发展大会表彰资金10.6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10.6万元;协管员工作经费300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300万元;污水改制分流人员经费17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17万元;应急项目120.66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120.66万元;添置执法车辆经费135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135万元;秩序中队转运经费70.75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70.75万元;创建工作经费110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110万元;2022年乡村振兴帮扶驻村工作经费1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1万元;智慧路灯经费260.7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260.37万元;城区美化绿化项目经费255.66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255.66万元;垃圾中转站项目经费37.6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37.6万元;垃圾分类建设引导专项资金8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8万元;城市管理工作经费511.99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511.99万元;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7.8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7.8万元;渗滤液应急处理费及技术改造费用162.58万元,全部为财政安排,实际支出162.58万元。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依照我局《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等组织实施,由我局重点办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由业务股室牵头,机关纪委监督,办公室、财务股、督查股等部门参与,全过程监督项目实施。
4.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财政对项目的资金保障,专人负责项目推进实施,进一步节约政府城市管理和拆违控违成本,提升城市亮化水平,减少城市市容乱象,改善城市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市容秩序规范有序,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满意度持续提升。
5.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局按照《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预算部门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沅财绩﹝2024﹞3号)要求,组织本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94分,为“优”等级。(附相关评分表)
6.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7.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支出实施先申报后支出,达到政府采购限额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原则上不新增项目支出,确因工作需要新增的项目支出,需明确资金来源后经局务会讨论再组织实施。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编制科学和合理性有待提升。提高预算编制能力,强化预算执行,缩小预算差距。
(二)强化项目申报和管理。城市管理很多急且任务重的工作,存在未列入项目预算但又急需执行的项目,由于项目申报流程需要及有资金缺口,影响项目执行。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学习;二是保障城市管理项目经费。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对照年初预定绩效目标严格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规章制度的落实到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我局将充分应用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做好接下来的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工作,并将本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