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城委办〔2020〕2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造成二次传染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根据益城委办〔2020〕6号、益环办〔2020〕8号文件和沅江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处置工作方案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汪交龙任组长,副局长蔡佑先任副组长,市城管执法局业务股、环卫中心、园林中心、市政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城管执法局业务股,由李志文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方案中特殊垃圾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普通市民用于自身防疫使用后产生的废弃口罩、手套、护目镜、消毒用具等废弃物,医疗机构、有确诊病例的防护区产生的口罩等废弃物由卫健部门按医疗废物处置要求进行处置。
二、工作安排
(一)积极宣传引导规范投放。
由环卫中心结合城区实际,在居民小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车站、广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出口,增设专用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收集桶并足额到位,标记好废弃口罩收集桶。积极宣传指导市民对废弃口罩投放至专用容器内。废弃口罩专用桶每日消杀不少于2次,在清运前必须进行消杀;各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每日消杀不少于2次;垃圾运输车每班次进行消杀。消杀工作由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环卫中心要督促小区、企业、机关庭院、大型超市内部设立特殊垃圾收集容器,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定时投放至公共区域内设置的专用收集桶内。
(二)规范清运处置。
废弃口罩专用桶的垃圾使用塑料袋封口后,由环卫中心安排专人专车收集清运,清运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运输。每次清运的特殊垃圾集中交给卫健部门指定的医废公司进行专门处置,不得经垃圾中转站、转运站二次转运。其他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小区垃圾投放桶、垃圾站的消毒杀菌工作由市住建局和所属社区组织物业落实,环卫中心应安排清运单位按要求做好清运工作,并通过多种方式将清运单位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作业防护。
环卫中心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从事废弃口罩收集、运输的一线环卫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为作业人员配备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对其工作、休息环境及劳动工具设备及时消毒。作业完成后,对垃圾收集容器、收运车辆及装载工具等进行冲洗、消杀。
镇村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垃圾处置参照此方案执行。
沅江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