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912523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2024-03-2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3年,根据益阳市人社局和沅江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在市局法制科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期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党组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和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制定法治人社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推进法治人民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局领导带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注重发挥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人社工作。三是强化学习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人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2023年以来,我局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人社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以上,人社系统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以上,全局干部职工全系统全覆盖参与学习和领会精神。

  (二)健全规章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办法,对需提请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内容、程序、决定等事项按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为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奠定基础。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对我局《行政职权和责任事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已报市审批局审核通过并按要求上网公开,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加快形成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三是推广使用行政执法手册,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执法程序、检查重点事项、文书式样及制作说明等,特别要求劳动监察局、工伤保险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制股等在工作实践中严格贯彻执行手册要求,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助推规范执法。四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对于本局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实行量化标准,并及时公布。五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和备案制度。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结合市、市的具体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

  (三)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能。一是依法及时受理并查处违法案件。我局劳动监察局、劳动仲裁院和工伤鉴定股等行政执法部门分工明确,依法受理投诉案件,从未有过推诿与拖延处理现象。通过日常检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中排查行政违法行为,以期对其依法及时进行查处。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建立并严格遵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影响企业权利义务的公共政策,要落实重大事项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认真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坚决防范引起重大社会问题的发生。对重大决策举行听证会,严格落实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会规则。三是实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无不适用或适用不发、错误的行为发生。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于恶意欠薪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是按要求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根据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法规股组织劳动监察局和工伤认定股认真对照案卷评查标准,对指定时间范围内的案卷进行“回头看”,搞好自我评定,并向市局报送相关案卷。

  (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对照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要求,对文件逐一进行了核查,并进行了整理归档。二是依法依规开展法制审核,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程序合法、依据准确、处罚适当。三是做好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积极协调联络法律顾问为股室机构合同起草、项目洽谈、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共出具法律顾问意见书,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五是及时公开执法信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及时按要求录入“互联网+监管”“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系统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六是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努力提高答辩举证工作质量,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积极发挥法制股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2023年,法制股配备3人,委托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1名,全年行政复议3起,行政诉讼案件共12件,我局分管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共12次,出庭率达100%。

  (五)强化法治宣教,提高法律素养。一是深化法制学习教育,开展学法考法。遵守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法、守法,带头依法行政,局党组要加强对法制学习教育的领导,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学习培训工作计划,落实学习培训工作措施,确保局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讨法治建设不少于4次,组织机关干部集体学习法律知识至少6次以上。2023年,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如法网参与学习共68人,参加考试共68人,通过考试68人,通过率达100%,完成了全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新考证工作,组织两批共10人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其中8人取得行政执法证。通过率80%。二是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确定了法规股作为执法普法的主管单位,并纳入工作方案,且已严格落实到位,有力保证了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序进行。2023年,法制股联合其他股室及二级机构,结合我局组织的大型招聘会等形式,进行了宪法民典法、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反邪禁毒教育、防范非法集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全民科普、劳动用工以及工伤、养老等政策宣传活动共10次以上,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制作横幅标语18条、宣传版面10块。

  (六)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阳光法治。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依照职权确定并主动在局网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明确了各股室、二级机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并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在局网公开。三是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答复公民、法人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推诿、拒绝答复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四是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我局对部门网站维护及时,运行正常,网站栏目更新及时、准确,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制度建设体系不够完善,还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二是法治监督还不够全面,要开展常态化的执法事项的监督检查;三是依法治理软实力薄弱,局机关法治队伍结构单一,人员较少,队伍懂法、用法人员比例偏低。四是执法队伍专业比较薄弱,对执法存在一定误区,导致不能很好的履行执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人社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力量,增加投入,加强宣传,努力学习,完善自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自身职责,不断提高法治建设工作能力和办事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局。

  二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坚持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人社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开展机关学法、守法、用法行动,人社局干部职工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好表率。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以“八五”普法教育为契机,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积极举办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众和青少年的普法,切实加强乡村振兴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形成崇尚法律、信奉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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