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获得沅江市信访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沅江市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如下: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沅江市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沅江市治大院内信访局305室
办公室电话:0737-2813156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10月1日—6月30日)
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
1.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机构设置与职能、政策文件等信息(参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yuanjiang.gov.cn/c2883/)。
2.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名称:沅江市信访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沅江市治大院内信访局305室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10月1日—6月30日)
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办公室电话:0737-2761300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 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从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 申请方式
(1)通过递交表格到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我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 申请处理
(1)审查。
①我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以延长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⑤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向市纪委监察部门申诉或投诉,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