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沅江市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人民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信访问题;配合职能部门会办、督办信访老户的重要信访案件。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及上级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 4 个,全部纳入 2024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股室分别是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办公室、接待办案股、督查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沅江市信访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 2024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沅江市信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200.2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0.2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00 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 0.0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0 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0.00万元,事业收入 0.0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0.00 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 0.0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万元,其他收入 0.00 万元。2024 年收入较去年增加 0.25 万元,上升0.13%,主要是一是人员比去年增加,工资福利收入增加。二是驻京办维稳经费根据益阳联席办文件要求增加 10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 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200.2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0.9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30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0.25 万元,上升 0.13%,主要是人员比去年增加,工资福利收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 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0.24 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 0.0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0.94 万元,占 95.36%;住房保障支出 9.30 万元,占 4.6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 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119.92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 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80.32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B 基层信访平台运营维护费 6.40 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信访平台的运营、维护等方面支出;B 接访劝访经费 3.20 万元,主要用于在接访、劝访工作中发生的各项开支;B 联络办及日常信访工作经费 3.2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联络办和机关日常信访工作方面的支出;B 特殊信访人员特困救助金 5.12 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特殊信访人员的困难救助支出;B 维稳经费 22.40 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信访维稳、特护期北京、省维稳开支等方面支出;B 驻京办维稳经费 40.00 万元,主要用于驻京维稳办工作经费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 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 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4.78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4.22 万元,下降 46.89%,主要是经费压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 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58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5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0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00 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23 年增加 0.58 万元,主要是规范资金管理,压缩公务接待。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 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 万元;训费预算 0.2 万元,拟开展 2 次培训,人数 40 人,内容为信访法治化、信访平台系统;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 2023年 12 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1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 2024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00.2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9.92 万元,项目支出 80.32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