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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16:56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由沅江市医疗保障局根据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责任、权力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我局的职责职能、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及新的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  

2.公开单位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医疗保障局机构名称、领导信息、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3.“三公”经费公开: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相关情况。

4.及时报送节假日值班信息及重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继续贯彻依申请公开制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更新和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公开制度,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全面公开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政策解读、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方便办事群众。

(四)平台建设

2022年度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载体,坚持以人为本,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强对医保改革和政策的宣传解释,信息发布涉及的方面包括:业务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行政权力及运行结果信息、医保资金信息、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行业扶贫等工作信息。将电子屏幕、公告栏、电话咨询等方式作为其他公开途径,方便群众办事。我局重点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精准扶贫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维护,进一步明确内容审核、保密审核等职责,杜绝出现敏感有害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零差错”。对于市政务公开办下发的要求落实整改事项,我局及时开展整改,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73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方式比较单一,不够新颖和灵活,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网上便民服务系统实效性需进一步加强等。

二是对所涉及业务工作的政策解读较少,没有对政策制定背景和主要制度设计进行必要的解读,降低了对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质量。

三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医保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和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丰富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对一些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采取媒体进行宣传和公开,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和工作日常报道频率,加强医疗保障宣传成效。强化便民性和服务意识,结合本部门业务实际,侧重增加民众普遍关心医疗保障方面服务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深度和力度。

2.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及时解读重大政策,更加注重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凸显交流互动功能,通过多种渠道倾听民意。

3.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民服务。

4.按照及时便民原则,不断增加政府信息网站市医保局专栏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沅江市医疗保障局政策法规股联系(地址:沅江市医疗保障局320室,电话:0737-2726749)。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