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度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沅江市“农业政务公开”是新时期转变政府部门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方便群众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方式。2021年来,沅江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沅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沅江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按照市行政审批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步拓展沅江市“农业政务公开”的工作,完善沅江市“农业政务公开”有关系统。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1、加强了组织领导,制定了工作制度
我局为保障职责范围内的网络便民服务、信息网络安全、网站信息发布,更好地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三农的作用,成立沅江市农业农村局沅江市“农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易超局长任组长,刘赤文、刘正云、梁灿然任副组长,邓兴、王文波、盛建民、黄波、傅向阳、孙湘辉、李艳、刘孟良、胡远利等相关业务站分管领导与股站长为成员。明确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站、直属单位保障对各服务事项的办结与信息网络安全、网站信息发布的管理职责。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农业农村局信息网络安全、信息发布规定》、《农业信息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促使我局各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发布走上正规。
2、完成各事项的填报
根据市行政审批局规定的农业农村局网上政务公开各事项清单,基本上能按照规定的时间结点完成了各事项清单、办事要点、办事流程的填报。同时能按照应上尽上的要求,尽量将各农业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各项农业政务公开填报到网上,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3、完善了审批服务内容
一是编制了审批事项服务表格和示范文本。对每个审批事项需要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格,办事窗口提供了纸质服务表格给申请人,对需要提供申请书或申请报告等材料的,职能股室要编制示范文本,为群众提供参考。
二是明确了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各相关股室明确了具体办理人员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登录“一件事一次办”办理网上申报办件,对于不符合办件要求不予受理的要说明理由,缺少材料的要及时告知补齐,符合办件要求的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将办件结果及时反馈申请人。
4、及时进行了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与更新能正常进行,沅江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设有“机构职能、沅农快讯、行政处罚、通知公告、法规文件、财务信息”等信息公开专栏。 2021年度,我局在中国沅江政府信息网上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0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33篇,技术指导类47篇,法规文件及政策解读4个,其它信息(实用技术)25条。
一是进行了《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局信息,按照市信息中心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编制了《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二是建立了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实际,我局建立、完善了农业农村局网站管理与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各项制度。制定了《信息采集、编审、公开发布办法》、《信息采集报送内容分工》等工作制度,并以文件形式进行了印发。从而使信息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准确。
三是紧紧围绕“为民、务实、便捷、高效”这一主题,将农业农村相关业务集中在一起,对照要求,梳理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277项,开通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渠道,在手机微信小程序湖南省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就能查询农业农村相关业务事项和详细的办事指南。所有行政许可都能在益阳市一窗式受理综合办公系统进行受理、审批、办结。极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
(1)主动公开日常服务审批事项、资料目录、办事流程、办理地点等,随时为群众提供办理咨询服务,基本实现了群众“事先准备、一趟办结”的便民服务目标。
(2)及时梳理行政权力事项。目前,我局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共544项,其中:行政许可90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确认34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52项;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共352项,其中:行政处罚250项,行政强制39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检查55项。同时,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公布于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并同步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了数据同源。
(3)严格遵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今年,我局年度抽查计划共7项,完成任务数7项,抽取检查人员数21人次,应检查对象80个,已公示检查结果的对象数80个,公示率100%。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围绕农业重点领域,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落实放管结合。完善农业农村领域监管标准体系,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5、禁捕退捕信息公开成效显著。一是高要求宣传发动。禁捕以来,在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级主流媒体发稿87篇、在湖南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发稿76篇,域内主流媒体沅江发布、沅江电视台、沅江新闻网等共发稿500余篇。印发各类通告、命令、公开信1万多份、《沅江市禁捕退捕工作宣传手册》3000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000余幅,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禁捕退捕工作,减少上访隐患。二是全面强化市场监管。印发了《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对4678户市场主体签订《承诺书》,发放《鱼类进货台账》10000本、《渔具销售台账》500本。三是规范天然水域垂钓。2020年7月1日颁布《关于规范境内天然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通告》,2021年5月又颁布了《沅江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了《沅江市打击非法捕捞违法垂钓百日整治行动方案》,没收并销毁各类违规钓具1657根,劝退垂钓人员3524人次。四是出台了《沅江市退捕渔民帮扶措施二十条》,从就业创业帮扶、产业发展帮扶、教育助学帮扶、兜底保障帮扶、组织保障五大块分别对退捕渔民进行转产转业帮扶。有702人享受了城乡低保(其中农村低保83人)、有9人享受了特困供养、有132人享受了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717位渔民上岸子女就读,全部享受了国家资助。五是出台《沅江市退捕渔民职业培训实施方案》,将退捕渔民纳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根据采集的退捕渔民技能培训意愿,以渔业村为单位,对有培训意愿的退捕渔民开展了淡水种养殖、芦菌栽培、育婴员、插花员、家政服务员等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确保适龄劳动力掌握就业技能,培训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864人次,创业培训100人次。六是积极开展“311”就业服务。全市共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8次,150余家企业参与,提供岗位15000多个,5200多名渔民参加了专题招聘会,现场发放招聘简章20000余份;开展渔民培训班,累计有864名渔民参加技能培训。截至2021年12月底,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内渔民3762人,已就业2577人未就业无就业意愿524人、退出劳动力市场661人。七是对琼湖街道三个洲岛1229户3361名渔民实施整体搬迁安置,按照每人30平米、每平米1800元的标准优惠认购房屋。八是设立信访专班。市、镇两级均成立渔民信访专班,公开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热线(2721857)。对群众来电来信反映问题,组织工作专班调查处理。省反馈禁捕退捕相关问题共13件,转交我市相关信访件6件,均按时答复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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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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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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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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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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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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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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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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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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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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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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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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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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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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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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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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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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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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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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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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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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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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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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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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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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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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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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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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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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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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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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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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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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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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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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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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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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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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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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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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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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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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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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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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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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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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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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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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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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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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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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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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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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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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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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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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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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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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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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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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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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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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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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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与过去对比,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与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但离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务公开不及时。按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常年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在完成后半个月内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事项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涉及财务方面的事项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但是我局政务公开栏目有些内容更新不及时,完全遗漏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政务公开重点不突出。把干部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公开出来,是政务公开的最基本要求,但有些公开栏却“王顾左右而言他”,公开栏以“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行为规范”来支撑门面,而实际重要内容公开较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太少。
改进情况:一是严格按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常年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在完成后半个月内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事项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等。二是突出公开重点,把干部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切实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
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