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备案会商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956206 文号:沅政办函〔2024〕18号 统一登记号:YJDR-2024-01002 签署日期:2024-06-18 发文日期:2024-06-18 信息时效期:2029-06-18 所属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沅江市司法局

YJDR-2024-01002

 

沅政办函〔20241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相关银行:

《沅江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备案会商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18


沅江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备案会商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动建立“轻资产”债权融资模式,完善科技金融债权融资体系,根据《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实施办法》(湘科发〔202249号)(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关于印发益阳市落实〈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益科字〔202245号),经沅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签署《益阳市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四方合作协议》。为达到共同承担风险的目的,建立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备案会商制度。

第二条  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备案会商制度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组织召集,参会单位为市科工局、市市监局、市财政局、市金融事务中心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人员、放贷银行。

第三条  会商程序

(一)合作银行参考知识价值评价结果,结合内部风控审核机制,对企业进行预授信。

(二)根据预授信情况,结合尽职调查情况,报送至益阳市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市科工局根据益阳市科技管理部门拟放贷备案企业名单组织参会单位进行会商。放贷银行负责对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负债及其他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市市监局负责查询拟放贷备案企业信用记录及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市金融事务中心对拟放贷备案企业进行程序性审核;市财政局对拟放贷备案企业进行程序性审核;市科工局负责将初审意见汇总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如企业无法偿还贷款,由相关部门配合市科工局按上级规定做好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工作。

第四条  企业申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需填写《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审批表》(详见附件);由市科工局、市市监局、市财政局、市金融事务中心联合审批,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签署意见。

第五条  会商处理结果由市科工局科技计划股进行日常管理。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审批表


附件

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备案

  

贷款企业

 

申请日期

 

申请备案金额

 

贷款起始时间

 

常务副市长

审核意见

 

分管副市长

审核意见

 

市财政局

审核意见

 

市金融事务中心

审核意见

 

市科工局

审核意见

 

市市监局

审核意见

 

放款银行

审核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