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号召,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工薪收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湘建保〔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沅江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已经沅江市人民政府第十八届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实施。现将《细则》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细则》的必要性
2025年我市申报了471套配售(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计划,湖南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25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和长沙市城中村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湘建保函〔2025〕111号)文件,明确了我市收购471套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租)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项目,地方政府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
二、制定《细则》的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湘建保〔2022〕2号)和《益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共十章三十九条,涵盖了保障性住房的定义及原则、项目申报联审与认定、建设筹集、支持政策、配售管理、配租管理、退出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及附则等方面。
四、《细则》的亮点内容
一是多渠道筹集房源。通过新建、改建、转化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充分利用了存量资源和闲置资产,有效扩大了保障性住房的供给,缓解了住房紧张局面。二是灵活的配售配租机制。根据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灵活采取配售或配租方式,并明确了申请条件和审核流程,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三是完善的支持政策。提供了土地、财税、金融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降低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了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四是严格的监督管理。建立了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和联合监督机制,加强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工作的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