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规范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我局起草了《沅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二、主要依据
《规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益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规则》共二十四条,主要内容为制定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工作机构、受案范围、办案审批、责任追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作为内部程序性规定,主要明确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以及基本的工作程序,突出可操作性,不对申请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
四、目的意义
通过制定该《规则》,有利于规范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有利于建立科学畅通、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指导精准、宣传见效的工作流程;同时也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
五、起草过程
《规则》的起草参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益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反复修改和论证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