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沅江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沅江市深化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沅审改发〔2020〕2号),推进市直部门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审批服务股室向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大厅和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市直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到位,市直部门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加快实现审批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一件事一次办”、“只进一扇门”。
2021年,沅江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沅江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改革实施方案》(沅审改办发〔2021〕11号),将窗口分类整合,取消所有单独设置的部门窗口,设置1个“全科综合窗”、8个“主题综合窗”和24小时自助服务、政务公开、帮代办服务等专区,将卫健、交通、林业等23个事项办理程序简单、办理频次较低、周期性较强的单位窗口并入全科综合窗,将事项业务关联度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部门窗口纳入工程建设、企业开办、社会保障等主题综合窗,推动“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质效进一步提升。
因湖南省基本事项目录不断调整更新,进驻大厅事项需要对应进行调整,部分单位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或将审批事项委托给政务服务大厅全科综合窗受理,为保证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应入必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便利度,我市启动了《沅江市本级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沅江市本级暂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制工作。
二、主要内容
《沅江市本级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包括40个市直部门836项事项,均可在政务服务大厅对应专区和窗口进行办(受理),办事人无需再到各部门机关申办。《沅江市本级暂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包括8个市直部门76项事项,属于因场地限制、涉及国家机密、已下放至基层等原因,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暂不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事项,办事人可根据清单内容,到对应的办(受)理地点进行申办。
三、目的意义
清单的制定有利于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编码、名称、类型等要素自上而下实现省、市、县、镇、村五级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主体、办理地点得到明确,群众办事有据可依。清单对审批部门入驻大厅和暂不入驻大厅事项作出了硬性规定和要求,推动事项“应入必入”,向社会公开公布,广泛接受监督,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问题,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