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2022年7月6日出台了《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沅政办函〔2022〕25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适应我市抗旱工作需要,增强干旱风险意识,落实抗旱减灾措施,提高抗旱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应变能力,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
(2)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讲求效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坚持依法抗旱救灾,实行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各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
(5)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促进抗旱工作由农业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共8章、29节,主要内容有总则、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
本预案编制依据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防旱抗旱减灾工作。
(一)成立沅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市森防指下设沅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市防指综合旱情、雨情等信息,经市防指协商会议综合研判并参照以下条件确定相应预警级别和发布预警信息。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二)干旱防御措施。遵循“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防旱工作机制。
1.蓄水保水。保证水源是抗旱工作基础,必须将全市的蓄水状况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在保证工程安全前提下,各类水库和涵闸,都应按照控制运用办法的规定,适时蓄水、引水、保水,增加调节水量。有抗旱任务的各类水利工程,要制定和完善抗旱调度运用办法。
2.过境水资源利用。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可适时适量引用过境水资源。
3.雨洪资源利用。主要针对雨季即将结束前或发生洪水后的退水阶段。正确处理防洪与兴利的关系,合理承担风险,经批准可适时关闭水库泄洪设施,沿江、沿河控制闸,应当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利用洪水尾梢,增加抗旱水源,改善抗旱水质。
4.水源调度。全市各地都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和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实际,编制抗旱供水方案,增强计划性、科学性。在此基础上,合理优化调度,加强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市防指加强对大型水源工程调度,协调灌区上下游用水矛盾,充分发挥水源的综合效益。
(三)服务组织保障。加强现有抗旱服务组织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规范服务组织的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组织的服务机制和生存发展体制。同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调动各级抗旱服务组织主动服务的积极性,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宣传培训。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抗旱的重要公众信息交流,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指定的发言人,通过本地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