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镇(街道)职能转变,增强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我局起草了《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沅江市赋予镇(街道)第二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赋权依据
《通知》主要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中共沅江市委办公室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沅办〔2021〕1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镇(街道)赋权工作实际制定而成。
三、主要内容
(一)赋权目录
此次镇(街道)赋权目录共50项赋权事项,涉及市文旅广体局等12个赋权部门,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2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公共服务28项。所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采取委托下放和服务前移的方式,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不含跨区域管理权限)。
(二)工作要求
1.确保赋权到位。一方面,委托下放部门要在2021年7月底前与各镇(街道)签订行政权力下放与承接委托协议,制定下放事项工作方案,明确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管理要求、运作流程、实施期限、法律责任;将下放事项目录和有关要求通知本系统和下属单位,加强工作衔接和业务指导,做好镇(街道)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导整改,确保下放事项办理质量。另一方面,各镇(街道)要切实做好承接工作,制定承接管理工作方案,配套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要求,赋权事项使用统一刻制的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办理,积极推行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并联审批和告知承诺,确保承接权限无缝对接、规范运行。
2.确保公开到位。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通过沅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镇(街道)要做好本行政区域的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做到应知尽知。
3.确保监管到位。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加强对赋权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和备案工作,防止监管缺位。赋权部门应定期检查赋权事项运行情况,市审改办要定期组织对赋权事项运行情况开展督查评估。
四、目的意义
向镇(街道)赋权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今年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沉到基层,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事情可以就近在镇(街道)、村(社区)方便、快捷地办理,避免了层层跑、多头跑的问题,方便了企业和群众的工作、生活。同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向镇(街道)赋权也是沅江市2021年重点工作内容,是市委、市政府关心关注的焦点,是深入推进“二次创业”、加快沅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五、起草过程
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局根据上级关于持续向镇(街道)赋权的工作要求,结合上一轮沅江市赋予镇(街道)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情况,赴胭脂湖街道、琼湖街道、新湾镇等开展专项调研,了解镇(街道)赋权需求,到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上门对接,征求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由行政审批改革股负责《通知》的起草工作,并多次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