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解读《沅江市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10-15 10:08 信息来源:发改局 作者:发改局 浏览量:

 

一、起草背景

2019年起,中央、省、市、县(区、市)不再确定年度社会和经济发展指标,改为制定各地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来准确反映一个地方高质量发展成效,进一步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2019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3月印发了《益阳市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试行)》(益政办发〔20194号)。

二、监测评价的工作机制

监测评价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牵头,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市发改局、市统计局负责监测评价工作日常管理,共同对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动态修订;市直部门负责制订本部门承担监测相关指标的实施细则,并做好统计制度设计和实施、指标动态修订、指标数据分析和报送。市发改局、市统计局根据高质量发展监测统计数据,形成全市高质量发展监测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作为对主要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省、益阳市也将对我市的高质量发展进行监测与评价。

三、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发展高质量,体现市情。注重质量效益、创新引领、生态优先、为民利民,实现创新为第一动力、协调为内生特点、绿色为普遍形态、开放为必由之路、共享为根本目的的发展。

(二)坚持新目标要求,体现统筹。着重体现高质量发展新任务、新要求、新动力,围绕产业兴市、创新开放、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等,落实“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发展要求。

(三)坚持群众获得感,体现民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事情。在各指标体系中,突出反映基础设施、生活环境、就业收入、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类指标,让群众享受高质量发展成果。

(四)坚持科学合理性,体现实用。突出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监测考核指标数量适度、筒明直观,便于考核,全方位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选取的指标具有较强的公认性和针对性,具有较为完备的统计制度保障,数据获取具有较好的延续性、可操作性。

四、监测评价指标的设置

该指标体系主要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宏观引导,侧重发挥综合导向功能,围绕“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沅江”,共设置6大类57项主要指标。其中:经济发展类19项指标,资源利用类6项指标,生态环境类8项指标,城乡建设类11项指标,人民生活类8项指标,社会安全类5项指标。

五、我市《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形成

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益阳市提出的参考值和我市2018年情况,结合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与实际,慎重提出2019年度监测综合评价指标。汇总各单位提供的数据后,针对部分与益阳参考值相差特别大的数据到部分单位进行了现场调研与分析。6月中旬,市发改局联合市统计局把这些指标数据与2017年、2018年情况进行了综合对比分析,认真结合益阳市提出的参考值,形成了我市监测评价指标拟定值,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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