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经沅江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布《沅江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令〔2010〕2号《益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湖南省“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112号)、湖南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益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益扶领办发〔2019〕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正文共三十一条。明确了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管理、供水管理、优惠政策、责任追究等内容。
四、目的意义
通过制定该《办法》,规范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保障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
五、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及我市实际情况,借鉴周边县市区经验,听取乡镇水管站人员及水厂管理人员的意见建议,由我局牵头起草,同时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多次修改完善,于2019年6月最终形成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