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经沅江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布《沅江市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沅江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二、主要依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是《沅江市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要对乡镇服务管理权限的类型、名称、依据、履责要求等基本要素进行规范和统一,适用于全市12个镇(街道),共116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监督检查14项、其他类75项。
二是《沅江市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为市公安局等12个部门下放事项,共46项,适用于全市12个镇(街道)。
四、目的意义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乡镇权力运行。
五、起草过程
由我局牵头起草,同时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多次修改完善,于2020年5月最终形成此稿。
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