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8 08:18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沅政办函2025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沅江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十八届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8



沅江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扎实做好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市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稳定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不断探索具体实现形式,不搞土地私有化;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家庭承包,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二)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依靠农民解决好自己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示范引导,允许农民集体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

(三)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顺应新形势完善生产关系,立足建设现代农业,实现乡村振兴,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以农村社会稳定为前提,稳慎有序实施,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平稳过渡,不搞强迫命令;坚持执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主要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既解决好当前矛盾又为未来预留空间。

二、试点范围和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沅江市14个镇(街道、中心)、195个村(社区、渔场),涉及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的共162个村(社区),总农业户数14.87万户,耕地面积96.74万亩(含园地)。

(二)试点范围:新湾镇、南嘴镇、草尾镇、黄茅洲镇、南大膳镇、四季红镇、共华镇、泗湖山镇、琼湖街道办事处、胭脂湖街道办事处等10个镇街和南洞庭湿地保护与事务发展中心大码头村全面开展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因茶盘洲镇(10个村、社区)、漉湖湿地保护与事务发展中心(5个社区)、南洞庭湿地保护与事务发展中心(大码头村除外4个社区)为国有土地不纳入此次延包工作。2024年已开展延包试点工作的阳罗洲14个村、社区同步开展回头看工作,查漏补缺总结提升

三、试点内容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家庭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四是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五是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承包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依法依规开展延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延包工作。

(三)探索五个方面主要问题的解决路径。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二是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探索实施大稳定、小调整的具体办法。三是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跨村组跨乡镇的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四是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五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53月)

1.组建市、镇(街道、中心)工作专班。市镇(街道、中心)两级成立第二轮延包工作专班。

2.制定市、镇(街道、中心)工作计划镇(街道、中心)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二轮延包工作计划,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实施。

3.召开培训会议。召开培训会议,做好工作部署安排。

4.做好政府采购。按照招投标程序,依法依规采购数据技术、测绘技术、数据汇交质检、档案整理等技术服务。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54月至9月)

5.成立村级延包工作专班。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称发包方)成员(村民)或者代表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村级延包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候选名单报镇(街道、中心)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印发公布实施。

6.摸底核实。结合实际和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以及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征收等情况,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核实。主要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承包农户(以下称承包方)及家庭成员登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及证书到户、承包地申请补登及信息纠错变更等情况;因开荒地、机动地、农户退回承包地、高标准农田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及征地、增减挂钩复垦等新增土地管理及发包情况;存在的承包地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外嫁女及离异妇女土地承包情况;农户延包意愿等。摸底核实工作由延包工作专班组织实施,通过电话、微信或者上门等方式,对本发包方范围内的农户承包地、承包人口等增减信息进行调查并填入相关表格

7.制定村级延包方案。摸底核实情况完成后,延包工作专班拟定延包方案(草案),研究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初稿)。报经镇(街道、中心)人民政府预审通过后,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根据村民意见修改完善,在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将延包方案和重大问题处置意见等报镇(街道、中心)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工作专班备案,并在村里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由镇(街道、中心)人民政府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该方案。

8.开展调查(20256月底前完成)。指界测绘。按照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承包地块等信息是否有变化,将农户承包信息分类如实填报。农户承包信息无变化的,做直接顺延安排,不列入农户承包地权属信息测绘等调查范围,可直接进入摸底结果公示;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对照摸底表,组织开展农户承包信息测绘等调查。协助调查员以调查工作地图和登记信息摸底表为依据到实地现场指界,调查每一个承包地块在实地的界限,调查员根据指界人的现场指界在工作底图中描绘出所指地块的界限,做到表、图、承包地三者一致。权属调查。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的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变化信息的权属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农户承包信息纠错变更、整户进城农户转让承包地、农户转让互换承包地、外嫁女承包地核定、农户消亡户承包地收回、农户承包地征地、无地少地农户新增承包地、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变化等,有异议的可直接反馈修正确认。

9.生成公示资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技术方案》(湘确权办〔2015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以发包方为单位输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下称《公示表》)。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调查情况也应列入《公示表》。

10.审核公示(20257月底前完成)。公示表、公示图等资料,经延包工作专班审核后,张榜公示不少于15天。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专班应记录、核实;情况属实的,应修正公示结果后再公示,直至无异议。公示期满后,调查单位据此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交由发包方负责人、承包方代表签字。

11.签订合同20259月底前完成)根据公示结果,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将农户承包地权属数据、矢量数据导入国家网签平台,原则上组织现场网签或远程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可自行下载其合同并保存。合同记载二轮土地承包到期现为30年,即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终止日起至30年满(202611日至20551231日)。纸质合同一式四份(不动产登记使用电子版合同或者登记颁证时复印),承包方、发包方、镇(街道、中心)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2510月至12月)

12.完善证书。完成土地延包合同网签后,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采取在线方式,及时将延包合同电子数据共享给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合同记载的相关信息,将发包方、承包方权属数据、矢量数据等登簿(不动产登记簿)。登簿完成后,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将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给农业农村局。以农户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原已依法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对于延包中因土地承包期限变化直接顺延的,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延包合同在登记簿上做相应变更,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涉及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其他情形的,由自然资源部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农业农村局不再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3.资料归档。按照档案整理要求和资料归档范围,以承包农户、发包方为单位整理归档,适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共享。归档资料包括延包工作专班成立文件、延包工作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

14.做好总结验收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延包试点程序和方法等,对各镇(街道、中心)土地延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总结报告,迎接省市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市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政法委负责日常工作副职、市政府办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副职和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司法自然资源局、妇联、档案馆、市经管站、各镇(街道、中心)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专班。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合力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高位推动工作机制,按序时进度推动工作,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市政府集中统一领导下,市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专班负责延包工作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研究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二)落实工作责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培训动员,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审议各镇(街道、中心)试点村(社区)具体延包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相关制度制定、会议组织、督导检查及其他日常工作市委政法委密切关注延包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工作专班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协调政法各单位依法配合解决延包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公安局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预防和制止在土地包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土地包过程中的社会治安秩序,参与土地包纠纷的调解工作,保障公共安全自然资源局负责涉及承包地块变更信息所需的三调成果等资料,后期不动产登记证书发放等工作;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司法局负责相关文件的法定性审查,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妇联负责延包试点工作中妇女权益保护;档案馆负责延包试点工作档案归集整理的业务指导及接收入馆工作镇(街道、中心)落实好主体责任,在本辖区开展培训动员,组织实施,做好矛盾纠纷化解。

(三)保障试点经费。将延包试点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保障宣传、发动、培训、承包合同、证书印制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向农民收取费用。

(四)妥善化解矛盾。充分认识延包试点工作的复杂性,认真开展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风险矛盾隐患排查化解,重视群众诉求,妥善解决矛盾,将问题控制在萌芽、化解在当地。

(五)加强信息反馈。镇(街道、中心)及时向市工作专班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工作专班定期专题研究、统筹调度处置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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