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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江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 14:44 信息来源:沅江市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市直各单位:

现将《沅江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1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1414


沅江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1年版)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沅江市中心城区发展规划和建设现状,制订《沅江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1年版)》。

一、划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则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二、划分原则

1.保护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2.区划与现状相结合。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现状和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噪声适用区域。在不违背区域主导功能的前提下,鉴于城市规划布局调整的客观原因,对个别地带做特殊处理,如大区划分、小区管理等。

3.便于管理,促进噪声治理。充分考虑城市噪声污染现状,宜紧不宜松,便于城市统一管理和环境噪声综合整治,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

4.以规划为依据。以《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为依据,按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

5.科学划分。既严格遵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又充分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力争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经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应于沅江市中心城区规划的声环境管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沅江市中心城区建设规划区,总面积为38km2。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实际划分面积为36.993km2,包含琼湖街道胭脂街道以及沅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四、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噪声限值

1.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公共交通枢纽。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区域。

2.环境噪声限值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4a

70

55

4b

70

60

备注:昼间是指6:00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五、划分结果

1.沅江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沅江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为38km2,本次实际划分面积为36.993km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97.35%;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0.193km2,占划分总面积的0.52%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22.835km2,占划分总面积的61.73%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0.657km2,占划分总面积的28.81%

同时各类公路及城市道路交通干线26条,公共交通枢纽1个。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2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3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沅江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详见附表1、附表2和附图1

2.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本次未列入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乡村按以下规定确定声环境功能区的管理。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由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2014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六、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设置

区域声环境现状监测点和道路交通声环境现状监测点基本已完全覆盖沅江市中心城区,为了能够充分反映规划区的声环境整体水平,需在中心城区内布设功能区声环境现状监测点位。

1.选点程序和选点原则。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附录B中普查监测方法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6.2.2条款规定,各类功能区粗选出其等效声级与该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无显著差异,能反映该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特征的测点若干个,再根据如下原则确定本功能区定点监测点位。

1能满足监测仪器测试条件,安全可靠。

2监测点位置能保持长期稳定。

3能避开反射面和附近的固定噪声源。

4监测点位应兼顾行政区划分。

54类声环境功能区选择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区域。

2.点位核定。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3.3条款和6.2.3条款规定,结合近三年沅江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城市常住人口等相关数据,按照城市规模,确定沅江市中心城区功能区监测点位的数量:小型城市≥7个。各类功能区监测点位数量比例按照各自城市功能区面积比例确定。

3.点位信息。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6.2.5条款规定,核对确定测点代码、测点名称、测点经纬度、路段名称、测点参照物、功能区代码等声环境监测点位信息。

4.点位设置结果。本次沅江市中心城区设置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7个,其中1类区1个、2类区3个、3类区2个、4类区1个 。各类功能区监测点位数量比例与沅江市中心城区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比例基本一致。具体详见附表3

5.声功能区现状监测点位监测要求。

1)监测项目为L90L50L10Leq,每个监测点位每次连续监测24h

2)监测仪器要求

测量仪器:精度为2型以上的积分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

气象条件:无雨、无雪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不大于5.5m/s,传声器应加风罩;

测量中应尽可能减少对声场的干扰,应防止人群围观,应尽可能使用三角架支撑仪器,测量者尽可能远离(1m以外)测点;

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七、保障措施

为切实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沅江市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各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沅江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同时在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

八、附则

1.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方案由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负责解释。

 

件:1.沅江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表

2.沅江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干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表

3.沅江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2021年版)

 

 

 

 

 

 

 

 

 

 

 

 

 

 

 

 

 

 

 

1

沅江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表

 

功能区类别

区域名称

用  地  边  界  范  围

1类区

蓼叶湖公园

蓼叶湖公园边界所涵盖区域

沅江市人民政府

沅江市人民政府边界所涵盖区域

2类区

中心组团北部片区

沅江大道-沅田路-柳庄西路(规划)-金竹路-团山寺路-柳庄东路(规划)-新沅路

中心组团中部片区

新沅路-上琼湖东北侧水域边界-巴山路人工运河北侧水域边界-小叶湖公园东北侧水域边界-金竹路-沅江大道

中心组团南部片区

上琼湖西南侧水域边界--巴山路人工运河南侧水域边界-小叶湖公园西南侧水域边界-中联大道-北岸山路(规划)-上琼湖东北侧水域边界

浩江湖组团片区

中联大道-浩江湖东北侧水域边界-西堤路-蓼叶湖西南侧水域边界-白沙大道

蓼叶湖组团片区

洞庭湖西南水域边界-内湖水域边界-下琼湖北侧水域边界-杨泗桥运河北岸水域边界-蓼叶湖北侧水域边界-西堤路-北堤路-东堤路

下琼湖组团东部片区

洞庭湖西侧水域边界-建设路-石矶湖东北侧水域边界-郭家湖东侧水域边界-桔园桥运河(规划)东南侧水域边界-上琼湖东南侧水域边界-下琼湖东北侧水域边界-内湖水域边界

下琼湖组团西部片区

石矶湖西北侧水域边界-新中路(规划)-上琼湖东南侧水域边界-新沅路-下琼湖西南侧水域边界

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北部片区

上琼湖西南侧水域边界-枫杨路(规划)-浩江湖东侧水域边界-环湖路(规划)

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东部片区

石矶湖西南侧水域边界-南洞庭湖大道(规划)-桔城大道-枫杨路(规划)-上琼湖东侧水域边界-新中路(规划)

石矶湖北部片区

洞庭湖西南侧水域边界-万子湖村大道-石矶湖东北侧水域边界-建设路

3类区

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南部片区

桔城大道-太阳鸟大道(规划)-浩江湖路(规划)-枫杨路(规划)

石矶湖南部片区

洞庭湖西南侧水域边界-南洞庭湖大道(规划)-环湖东路(规划)-万子湖村大道

 

2

沅江市中心城区交通干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表

 

道路等级

道路名称

路面宽度(m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备注

主干路

桔城大道

60

4a类

已建

新沅路

50

4a类

已建

益沅一级公路

45

4a类

已建

浩江湖路

36

4a类

规划

龙尾大道

36

4a类

规划

石矶湖路

36

4a类

已建

万子湖大道

36

4a类

已建

书院路

36

4a类

已建

庆云山路

36

4a类

已建

科技路

36

4a类

已建

跑马岭路

36

4a类

已建

团山寺路

36

4a类

已建

通湖路

36

4a类

规划

沅江大道

85

4a类

已建

琼湖东路

36

4a类

已建

琼湖中路

36

4a类

已建

白沙大道

45

4a类

已建

巴山西路

42

4a类

已建

巴山中路

25

4a类

已建

狮山路

25

4a类

已建

安居路

25

4a类

规划

青年路

42

4a类

已建

枫杨路

36

4a类

已建

明星路

36

4a类

规划

机场路

36

4a类

规划

鑫海大道

36

4a类

规划

商贸街

36

4a类

已建

镇江塔路

36

4a类

规划

凌云塔路

36

4a类

规划

南洞庭大道东段

40

4a类

规划

南洞庭大道西段

45

4a类

规划

榨南湖大道

36

4a类

规划

太阳鸟大道

36

4a类

规划

蓼叶湖西路

36

4a类

规划

文家园路

36

4a类

规划

桔园路(桔城大道以北)

24

4a类

已建

次干路

蓼叶湖东路

25

4a类

规划

致学路

25

4a类

规划

财富路

25

4a类

已建

振业路

25

4a类

规划

振奋路

25

4a类

规划

振兴路

25

4a类

规划

兴隆路

25

4a类

规划

马家脊路

25

4a类

规划

新建路

25

4a类

规划

甘家冲路

25

4a类

规划

杨泗桥路

25

4a类

规划

沅田路(团山寺路以北)

36

4a类

已建

沅田路(团山路寺以南)

24

4a类

已建

金竹路

31

4a类

已建

桔园路(桔城大道以南)

24

4a类

已建

柳庄路

24

4a类

已建

金融路

18

4a类

规划

槐柳路

24

4a类

规划

沅舟路

25

4a类

规划

百舸路

25

4a类

规划

学堂园路

25

4a类

规划

新坝湖路

25

4a类

规划

百和路

24

4a类

规划

文体路

25

4a类

规划

南岸山路

25

4a类

规划

环湖路

25

4a类

规划

状元路

25

4a类

已建

天顺路

25

4a类

规划

文化大道

36

4a类

规划

木梓路

21

4a类

规划

胭脂湖路

21

4a类

规划

蚌舞路

16

4a类

规划

花鼓路

16

4a类

规划

景星路

20

4a类

规划

文化馆路

20

4a类

规划

港口路

25

4a类

规划

沿河路

25

4a类

规划

朗山路

25

4a类

规划

莲花岰路

25

4a类

规划

明山路

25

4a类

规划

高乐路

25

4a类

规划

创立路

36

4a类

规划

环湖东路

36

4a类

规划

丁家坝路

30

4a类

规划

沅三路(榨南湖大道以北)

18

4a类

规划

沅三路(榨南湖大道以南)

30

4a类

规划

新堤路

25

4a类

规划

临港北路

20

4a类

规划

临港南路

20

4a类

规划

备注

1.道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2)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3)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

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城市道路边界线的界定: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

3.高速公路边界线的界定:公路用地外缘+30m。

 

附件3

沅江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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