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沅江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职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12 10:18 信息来源:人社局 作者: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总方针,紧密结合企业用工需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综合运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补贴政策,为广大受训者提供有效的培训与服务,提高其就业技能,实现素质就业和技能就业。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市的实际情况,2020年度拟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600人。

三、培训实施

(一)培训对象

将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和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作为培训重点。

(二)培训方式

依托定点培训机构,按照“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模式,扎实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三)培训要求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培训时间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每天按 7 个标准学时计算,每个学时为 45 分钟,其中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学时一般不得少于总学时的 60%。

(四)培训内容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内容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实训,突出操作训练。培训专业根据企业实际需要,进行专业性项目培训。

(五)开班申请

定点培训机构积极宣传,组织有需求的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制定开班计划。将教学计划、大纲、课程安排、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招生简章、宣传资料、《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职业培训办班备案登记表》、《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培训学员劳动合同、工资表等资料于开班前10个工作日报市人社局,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备案,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班。未经网上开班备案的,不予补贴。培训办班期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将对办班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同时对每次办班情况实行远程视频监控。

(六)结业考核

培训机构按规定学时完成培训后,须及时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学员参加相应的考核鉴定。

1、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职业(工种),由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学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凭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外且在《湖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内的职业(工种),由培训机构自行组织开展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结业考核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培训机构应向办班审核部门提交结业考核结果,内容包括:考场负责人、考场学员签到册、考试试卷、考试成绩等。经办班审核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培训机构再向相应就业服务部门提交《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核发名册》,经就业服务部门备案后上网生成证书编号。《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由培训机构自行印制,并按要求发放。

(七)补贴标准

培训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课时且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的通知》,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参加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按技能鉴定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八)补贴申请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根据学员取得相关证书的情况,登录信息管理平台向办班审核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学员本人签字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经财政、人社部门共同审核后,将培训补贴资金拨入定点培训机构专用账户,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申请相应补贴。

(九)资料存档

培训期间形成的培训材料、电子文档,视频资料等由各定点培训机构进行整理,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指导完善,资料须装订成册,分类归档,专柜保存,所有视频资料由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保存3年。

四、加强管理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财政、人社部门要安排专人,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抓好培训,加大对培训工作的服务、指导、监督。

(二)认真组织,保证效果。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设施建设、制定培训制度、配强师资力量、提高培训效果,严格按照培训要求,落实培训内容,足时进行培训。

(三)加强督查,严格程序。财政、人社部门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督,通过现场点名、核对照片、随机询问学员信息等方式,核实学员参训学员身份,严禁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培训;每期培训期间督查不少于两次,专人负责,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扎实有效地做好年度培训工作。

 

附件:1.职业培训办班备案登记表

2.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

3.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核发名册

4.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式样及编码规则

5.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

6.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附件下载:培训机构表格.docx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沅江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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