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2-28 09:09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

   

关于做好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各高中类、中心学校类学校,局相关股室站

为全力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侵入校园,向校园蔓延扩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现就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全力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平安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底线思维,生命至上。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开学安全稳定最重要的任务来抓,严防死守、联防联控,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推进开学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二)坚持统筹协调,属地管理。市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春季开学疫情防控与安全稳定工作调度,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和实施具体防控工作。

(三)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学校结合实际,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三、具体措施

(一)组织领导到位。市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按照“统一领导、依法依规、科学应对、有效防治”的要求,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工作。

(二)摸排防控到位。建立健全教职员工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重点人群底数并建档。重点排查湖北暴露史,与湖北返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有发热咳嗽症状,旅居市外未归师生的数量及其在各年级、班级的分布,返校前 14 天的健康状况等情况。安排好有湖北暴露史、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的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与湖北返人员有接触的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观察经医院证明后方可返校。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校。在学校卫生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五个一律”,严控进出人员管理。

(三)教学辅导到位。按照《益阳2020年春季疫情防控中小学“停课不停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假期以及复学后个别因病不能复学学生的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统筹整合各地各校相关教学资源,为中小学生提供丰富多样、可供选择的优质网上教学资源,全力保障教师在网上教、孩子们在网上学。强化对普通高中和初中毕业生的辅导力度,原则上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调配优质师资针对毕业生制定专门复习策略,采取自主命题练习和集中解疑的方式补短板、强弱项。尤其是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要加大培优辅优力度,制定“一生一案”,以导师+核心团队模式定期跟踪辅导。

(四)清扫消毒到位。全面做好校园环境清洁,垃圾箱封闭,垃圾日产日清。切实做好教室、寝室、校车、食堂厨房、卫生间等场所的空气、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消毒工作,定期做好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设立废弃口罩回收处,进行安全处理。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各中心要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五)物资准备到位。要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制定学校、教师和学生疫情防控标准。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准备足够的红外线体温仪、口罩、洗手液、消毒液、消毒器材等防疫物资,组织人员定期对校园进行消毒处理。市局将对各级各类学校防疫物资准备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统筹资金安排,全力保障复学后防疫物资充足。

(六)方案预案到位。各级各类学校要科学组织复学复课工作要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开学后教育教学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开学准备工作。除普通高中和初中毕业生外,其他年级开学前原则上不讲授新课,开学后按照“零起点”实施教学。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由局统一规定增加每日课时、周末单休调课、压缩暑期假期等方式补偿,保证总课时不减少。正式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配合新华书店将学生教材、教师教学用书、学生教辅资料分期分批消毒。

(七)信息报告到位。各学校要按照“一日一报”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及时上报疫情防控情况和工作动态。严禁隐瞒、缓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要强化值班值守,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在图书室、食堂、会议室、宿舍楼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红外体温探测器,测量体温无异常后入内。

(八)教育疏导到位。要加强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组织学生收看《新型冠状病毒及流行性疾病预防知识讲座》和《疫情危机下的心理调适》视频课,让在校和居家的学生减少焦虑。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统筹安排上好以疫情防控、生命健康、心理健康、爱国爱校、遵纪守规为主要内容的开学第一课,并通过各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健康安全知识宣讲。

(九)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益阳市教育局印发的《全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防控任务清单》要求,守好“家门、校门、教室门”三道门。各校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市局职成股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涉师涉校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学校错峰复学复课时段,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业。待疫情风险为零时,再按通知要求开业。

(十)督促检查到位。市局将定期派出督导组“四不两直”方式,将各校复学复课工作情况作为主要督查内容,对落实不严,工作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复学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打击。

四、强化责任

级各类学校要在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抓严抓细抓实防控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失职渎职、有令不行以及虚报瞒报等情况的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现有不执行防控指令;工作不力、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教师违规家教家养、不如实报告个人身体状况、旅居史迹等情形导致发生涉疫事件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1.2020年沅江市春季开学学校环境卫生防控实施细则

2.2020年沅江市春季学校教室及功能室防控实施细则

3.2020年沅江市春季开学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4.2020年沅江市春季开学学生宿舍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5.2020年沅江市春季开学学校门卫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6.2020年沅江市春季开学校车运行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7.2020年沅江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沅江市教育局

                  2020年2月28日


附件1

 

2020沅江市春季开学学校环境卫生防控

实 施 细 则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2020年沅江市春季开学学校环境卫生防控实施细则

学校环境清扫要求

1.加强教室及功能室、寝室、办公室等公共教学场地、食堂环境卫生校内室外场所的打扫和保洁,尤其是卫生死角的清理,消除病原的滋生地。

2.要经常开展灭蝇、灭蟑、灭鼠的工作。

3.要做到没有异味、没有污痕、没有蛛网、没有“三害”、没有死角。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二、学校环境卫生通风消毒要求

1.要安排专人,做好教室及功能室、寝室、办公室等室内场所的通风工作和消毒工作,杀灭病原菌,从根本上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2.教室应在每节课后开窗通风,放学后应开窗通风其他教学用房每两小时开窗通风一次(30分钟)

3.教室每天早中晚各一次用喷雾消毒剂,喷洒教室地面,课桌椅用酒精消毒进行对教室消毒。

4.公共教学场地、楼道、厕所、室外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安排专人每天早中晚各进行一次

5.建立台账。做好消毒记录,其内容包括时间、消毒液名称、消毒场所、人员等信息。


附件2

 

2020沅江市春季学校教室及功能室防控

实 施 细 则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2020年沅江市春季学校教室及功能室防控实施细则

一、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

建立健全师生晨午检台账和因病请假跟踪管理台账。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每天早晨进教室前、中午对学生进行体温测量,结合观察和询问等方式,了解学生出勤、健康情况。重点检查学生有无发热(红外体温测量仪超过37.2)、咳嗽、咽痛、黄疸、腮腺肿大、皮疹、腹泻、眼结膜充血等症状。一旦出现应及时登记向学校卫生专干报告并联系家长,对疑似、患病学生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学校卫生专干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

二、坚持做到开窗通风管理

师生活动场所要关闭空调并按要求打开门窗通风,开窗通风期间要注意保暖气温高于15时,应整日开窗通风。

四、坚持做好教室消毒管理

要安排专人负责消毒液的使用与管理。按要求定期喷洒消毒液,洗手间要配备洗手液,做到勤洗手,规范洗手。

五、坚持做好常规卫生管理

(一)全体师生应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注意个人和公共卫生。教会学生正确佩戴口罩疫情期间师生必须坚持佩戴口罩,要做到不扎堆、不串班、少聚集。

(二)疫情期间学校的图书馆、职工之家、健身房之类的场所暂不开放,室内的课外聚集性组织活动暂不举行。

(三)按照要求高标准做好每日小扫与每周大扫除,特别注意要保持教室干燥,地面干净,桌面整洁,勤倒垃圾,工具房不得堆放杂物。


附件3

 

2020沅江市春季开学学校食堂疫情防控

实 施 细 则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2020年沅江市春季开学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一、从业人员健康筛查及管理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所有从业人员都要进行体检(核酸检测或胸片筛查)合格后方可返校上岗,加强从业人员体温监测(晨午检),避免患病及感染者上岗。

(二)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做好食堂及从业人员宿舍清扫、消毒工作。

(四)做好从业人员戴口罩、穿工作服、戴手套上岗,且要规范行为。

(五)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并做好登记。

二、原料控制与加工

(一)与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三)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四)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五)准备相关贮存容器及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采购部分菜篮框,避免外包装进入厨房;准备带筛网存放架,避免半成品污染。

(六)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工用具、容器区分使用,烹饪烧熟煮透,供餐送餐温控和防护措施到位。

三、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

(一)开学前组织一次大清扫,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开学后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二)准备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足够。

(三)严格清洁校内餐饮服务场所,按要求对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五)建立健全消毒台账。

四、供水管理

(一)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清洁、消毒工作。

(二)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加强供水人员的健康管理,体检合格,每日晨午检体温正常,方可上岗。

(四)建立健全消毒台账。

五、分餐用餐

在防疫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可采取如下方式就餐:

(一)分批错时到食堂就餐,就餐间隔1米以上,不对坐不交谈,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就餐人数;

(二)将餐食打包成盒饭,派人领送到教室、办公室用餐;

(三)由食堂供餐改为统一配餐,配送单位错峰配餐

(四)学校会议或活动不得举行群体性聚餐。


附件4

 

2020沅江市春季开学学生宿舍疫情防控

     

 

为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2020沅江市春季开学学生宿舍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一、学生管理

(一)严格执行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遵守晚就寝前的体温检测规定,设置寝室长,并明确其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应职责。

(二)毛巾实行一人一巾,被褥一人一套,并定期进行清洗。

(三)使用过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密封后,投入垃圾桶。

(四)进入寝室前先洗手,保持寝室环境清洁、卫生。

(五)不串寝室,不邀请非寄宿学生或其他宿舍同学到本寝室。

(六)禁止到校外就餐、采购食品。

(七)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宿管员。

二、宿管员管理

(一)综合学校疫情排查情况,进一步核实确认寄宿学生名单,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台账。

(二)在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追踪制度的基础上,每天对寄宿学生进行回寝晚检,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三)按规定做好疫情收集,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校医(卫生专干),班主任报告学校,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学生,立即安排隔离,并启动应急预案。

(四)利用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做好健康教育,安排部署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学生会议和集体活动。

(五)按规定做好学生宿舍和公共区域清洗、消毒、通风等。

(六)保持手的卫生。每次工作完毕,立即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的水下洗手或用75%医用酒精擦拭双手1-3分钟。

(七)服从学校安排,自觉做好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

(八)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离岗、脱岗、少进学生寝室。

三、宿舍管理

在开学前对学生寝室、公共区域清扫消毒的基础上,坚持对学生宿舍日常清洁消毒。

(一)公共卫生区域应配备足量的洗手龙头、洗手液。

(二)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室内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和密度,减少与病原体接触的机会。采用开窗、开门、机械通风等方式进行,白天全面开门开窗通风、晚上开门并适当开窗通风。

(三)楼道的窗户保持开启状态。楼梯、电梯、公共卫生间的地面、洗手台面、走道、室内地面及物体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是1:49)或75%的酒精擦拭消毒,每两小时一次,人员出入低峰时,消毒频次为每天两次。

(四)楼梯扶手、各类开关、门窗把手、水龙头、玩具等物体表面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为1:99)或75%的医用酒精擦拭消毒,每两小时一次。

(五)生活垃圾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剂和水比例1:49)喷洒到充分湿润,作用时间不少于60分钟。每天定时收集,集中消毒后清运,日产日清。

(六)在学生宿舍楼附近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粘贴明确标识,引导师生定点投放。

(七)学生宿舍使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

(八)有条件的学校,每栋宿舍楼一楼设置隔离室,配备感应龙头、手消毒剂、手套、体温计、纸巾或干手等。隔离室内,空气,地面,家具等均应严格消毒并通风换气。

(九)注意事项:

1.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2.紫外线消毒应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进行。

3.消毒工作应在无学生在场的条件下进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皮肤粘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学生入内前应打开门窗通风至少20分钟。

四、异常处理

(一)凡发现体温监测异常人员,应立即隔离,同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与体温异常者相距1.5米以内的师生进行登记,专人守护在空旷地带或临时隔离室,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宿舍;对宿舍入口、周边地区和隔离地区立即进行全面消毒。

(二)对体温异常且不服学校管理强行闯入宿舍的师生和外来人员,要果断控制并报警,对所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并落实14天隔离措施。对强行闯入者活动范围进行消毒处理。

(三)如宿舍内发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严格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5

 

2020沅江市春季开学学校门卫疫情防控

实 施 细 则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2020沅江市春季开学学校门卫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一、落实门禁措施

(一)做好疫情防控宣传与引导。学校大门应悬挂或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标语,醒目位置须张贴教育部“五个一律”禁令(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疫情防控意识。

(二)落实好门卫值班值守制度。学校要加强校门安全保卫力量,制定校门突发情况处置预案,严格落实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全体保安人员须经流行病学检查(含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值班保安须穿制服、佩戴红袖章、戴口罩并携持必要的安保器械,加强对校门及周边的巡查管控。

(三)加强开学期间的体温检测秩序维护。疫情管控期间,各校要在校门口设置学生入校体温检测专门通道或体温检测区域,安排人员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同时应合理安排力量维护现场秩序,坚决制止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

(四)完善门卫安全防控物资保障。学校要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标准配备防卫器械。门卫值班室须增配体温监测系统、消毒液和一定数量的口罩,并且对大门栏杆、过道、门把扶手等重要区域和部位进行定时消毒。有条件的学校,要在校门附近设置隔离室。

二、严格校门管理

(一)开学前,各校应加强与社区等部门沟通,了解校园周边疫情人员基本情况,并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开展联防联控,严防出现特殊人群冲击校园事件。

(二)疫情管控期间,严格执行教育部“五个一律”禁令,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因公务确需进入校园的,值班保安应向学校领导报告确认,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合格、车辆进行消毒处理并进行登记方可放行。

(三)上下学时段,严格落实平安护学要求,原则上一个大门进出,科学安排学生有序入校,错峰放学;学校和幼儿园安排值班领导、值班老师、校医、保安等不少于5人。

三、异常情况处置

(一)凡发现体温监测异常人员,应立即隔离,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与体温异常者相距1.5米以内的师生进行登记,专人守护在空旷地带或是临时隔离室,经医疗机构进行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对校门口主要通道、周边地区和隔离地区立即进行全面消毒。

(二)对体温异常且不服学校管理强行闯入校园的师生和外来人员,要果断控制并报警,对所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并落实14天隔离措施。对强行闯入者活动范围进行消毒处理。


附件6

 

2020沅江市春季开学校车运行疫情防控

实 施 细 则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2020沅江市春季开学校车运行疫情防控实施细则》,请各校车办、校车公司、相关学校(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校车运行条件

(一)校车“体检”、消毒达标。开学前,应对校车资质、安全性能、驾驶人资格、保险手续等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校车进行全面消毒,检查不合格或未消毒处理的校车严禁上路。

(二)安全操作和疫情防控培训到位。各校车办、校车公司、相关学校和幼儿园要认真组织驾驶人、随车照管员和教师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2020沅江市春季开学校车运行疫情防控实施细则》,掌握疫情预防常识和防控手段,并签订承诺书。通过家校通、短信、微信等形式加强对乘车学生及家长预防常识和防控手段教育。

(三)相关保障措施到位。校车应配备红外体温监测设备、口罩等防控物资。未经市局校车办同意,任何校车不得接送学生。

二、校车运行管理

(一)做好相关人员体温监测。车辆出发接送学生前,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员以及学校(幼儿园)负责接送的值班教师等人员上岗前须按规定佩戴口罩,由学校进行体温检测和防护,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必须在车外由随车照管员检测体温正常后并正确佩戴有效口罩方可登车。

(二)做好学生体温监测。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必须在车外由随车照管员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登车,随车照管员应按照上车先后,从离车门最远的座位开始安排乘车学生入座。

(三)做好校车消毒工作。校车在接送前后和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后,均须对全车进行消毒处置。消毒采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 mg/L)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地面,用酒精擦拭座椅、扶手、吊环等部位,并落实好消毒记录登记制度。车辆在非接送时段,须停放在空阔地带并保持车内通风状态。车内空调滤网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滤网可浸泡于有效氯浓度250mg/L-500 mg/L含氯消毒剂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

(四)开展好校车运行监控。市局校车办利用校车监控平台对校车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佩戴口罩、开展体温监测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校车违法违规和相关人员未佩戴口罩、未进行体温检测等行为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异常情况处理

(一)凡发现驾驶人、随车照管员体温检测异常,相关学校(幼儿园)应立即隔离相关人员,另行安排人员完成学生接送工作,同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校车办报告,由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流行病学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返岗。

(二)上学时发现体温检测异常乘车学生,随车照管员制止体温异常学生登车,由家长将学生带回家隔离观察。放学时发现体温监测异常乘车学生,随车照管员制止体温异常学生登车,立即将体温异常学生在学校指定位置隔离,由学校(幼儿园)值班老师通知家长,并对于体温异常学生在校期间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落实14天隔离措施。上下学时段发现体温监测异常学生,都应向当地校车办和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三)对体温异常的学生(包括接送家长强制送上车)强行登车的,校车驾驶人应迅速停车,果断控制并报警,对体温异常者接触的人员进行登记,对体温异常者接触校车的部位进行消毒。

(四)体温异常人员进行隔离后,须经医疗机构进行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安排乘车。


附件7

 

2020沅江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全市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2020沅江市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

四、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妥善应对。市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最大程度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破坏性。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市局将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各校“一把手”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市局报告。

(三)从严从紧,抓小抓早。在全国未解除新冠肺炎疫情警报期间,凡是师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均要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不论涉及多少人员,均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暂时隔离疑似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并协调卫健部门迅速确诊疑似人员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根据确诊情况再采取相应措施。

(四)系统联动,群防群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相关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相关职能股室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不留空档,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特别要紧密依靠卫健和疾控部门,主动接受其专业指导和业务指挥。

五、指挥体系

市教育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段学文 

常务副组长 沈迪文 

      彭江林  黎建波  鲍学良  邵孝文  周卫东 

                彭志彰  杨名高  郭献文 

                 曹志平  周建良  赵智勇  王小年   

下设五个组:

办公室:组长:沈迪文;成员:周建良、刘伟、樊建国、

龚赛娟,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疫情信息汇总上报。

应急机动组:组长:沈迪文黎建波;成员:陈清、彭志彰、杨名高;主要负责疫情现场组织、事态控制与疫情处置工作。

宣传信息组:组长:彭江林;成员:谭炜、欧罗良、欧峰;主要负责疫情信息发布、舆情管控与应对工作。

后勤保障组:组长:彭江林、黎建波;成员:曹志平、谭炜;主要负责为疫情处置提供物资和经费保障。

疫情防控督查组:组长:黎建波;成员:肖世荣、刘镇滨、彭志彰、陈清、杨名高、王小年;主要负责疫情期间督导、暗访、通报。

六、处置程序

(一)先期处置。疑似学生确诊为新冠患者后,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立即报告当地和疾控部门介入处置,配合疾控部门对确诊学生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对学校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清洁卫生。

(二)信息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在15分钟内向教育局和市卫健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上报书面报告,1小时内进行续报。

(三)现场组织。事发学校校长是先期处置责任人,负责学校内部人员、经费、车辆的安排调配。当上级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服从上级部门的指挥,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学校处置。

(四)部门联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市局将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市局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事态控制。学校要积极配合当地卫和疾控部门处理突发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排查和隔离。根据卫和疾控部门专业意见,进一步做好相关防控措施。报请市局研究是否停课。

(六)信息发布。所有对外信息,须经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事发学校及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避免失真信息所引发恐慌情绪。

(七)善后处理。在突发情况应急处理基本得到控制后,事发学校要做好家长、学生等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对受到心理影响的学生,要安排人员做好心理疏导;对在突发事件中不幸遇难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好理赔和家属安抚工作。同时,根据疾控部门的风险评估意见和趋势分析,做好恢复教育教学的秩序的准备工作。

七、应急保障

(一)制度保障。各学校要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人员保障。一旦启动预案,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人员调整。

(三)物资保障。及时完成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的物资能及时供给。

(四)经费保障。应急救援和处置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在新冠肺炎疫情处理过程中,要保障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八、责任追究

发现相关责任人有以下行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一)不执行本预案有关信息报送制度,隐瞒、缓报、谎报本单位或区域新冠肺炎疫情的;

(二)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组织处理不当的,特别是存在拖延、回避等不负责任行为的;

(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上级对事件组织调查时,不予配合、弄虚作假、设置障碍或授意他人作假的;

(四)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导致本单位出现或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

九、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师生员工健康登记表

 

姓名

 

性别

 

班级

 

住址

 

假期是否前往

疫情敏感地区

 

前往

时间

 

返回

时间

 

假期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

 

接触时间

 

是否隔离期满

 

假期是否与疫情敏感地区

回益人员密切接触

 

接触

时间

 

假期是否乘坐过密闭公共交通工具

 

乘坐时间及

具体车次

 

是否为确诊病例

 

是否为疑似病例

 

开学前是否居家观察14

 

当前是否健康

 

体温是否正常

 

其他

症状

 

家庭其他成员健康状况

姓名及

关系

假期是否前往疫情敏感地区

假期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

是否为确诊病例

是否为疑似病例

当前是否健康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日期

 

注:1.疫情敏感地区指湖北省;2.体温高于37.2度为不正常;3.教师、学生(家长)须如实填写,瞒报行为一律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置;4.在开学报到时交学校存档。

   附件:沅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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