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和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自其失业之日起7日内报经办机构,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备案。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
(三)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具的失业登记及求职登记证明;
(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五)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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