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我局批准同意,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1.沅江市泗湖山镇南竹脑村周海燕卫生室
医疗机构地址:沅江市泗湖山镇南竹脑村南竹脑片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00538X43098114D6009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