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建设人接受处理的公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6-2177641 发布机构:沅江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2026-06-0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本机关接群众举报沅江市金橙路花房姑娘西侧五处共九间杂屋(车库)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已构成违法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维护市容环境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在上述沅江市金橙路花房姑娘西侧进行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接受处理(联系人:夏桂服,联系电话:18890551088)。逾期不到本机关接受处理,又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本机关将报请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拆除。

请市民朋友相互转告,敬请大家配合工作。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6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