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5-2032898 发布机构:沅江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2025-01-2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广大居民朋友:

新年好!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表达喜庆欢乐之情,历来是我国民间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危及人身安全、易造成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而且会产生较大噪声和大量粉尘、细颗粒(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污染物,严重影响沅江市环境空气质量,直接影响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沅江是我家,美丽靠大家!春节将至,为了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空气清新的节日,共同创造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环境,沅江市人民政府真诚向全市人民提出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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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树立公共安全和道德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禁放区域的所有市民要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禁放工作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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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禁放的规定和要求,同时请大家积极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禁放规定,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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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禁放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请及时予以劝阻,做到源头防范,形成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让“洞庭名郡 水城沅江”少一缕尘埃,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和谐美丽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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