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以来,我局持续组织对市城区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对未经审批、审批期限到期、常年未进行维护保养和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的22处大型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依法予以了拆除,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