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各瓶装液化气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取消自提气,推进实名制购气。根据市燃气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现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就相关的工作通知如下:
1、从6月1日起全市各瓶装液化气企业禁止自提气。
2、在5月31日之前全市各瓶装企业将本企业的管理人员、送气工及专用车辆等信息向社会予以公示。
3、从5月31日起瓶装液化气企业所有人员都要持证上岗,液化气配送统一配送车辆、车型、标识。
4、在6月1日开始,各执法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瓶装液化气企业没有按期落实工作要求或者发现有企业存在自提气行为的将予以行政责令整改或停业整顿。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