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现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1日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殡葬领域腐败乱象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等部门《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及沅江市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协作机制工作专班的要求,扎实做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整治工作。市卫生健康局制定了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组织保障、整治范围、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6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有关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管理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规范和改善卫生健康系统殡葬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保障 成立沅江市卫健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协作机制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易志斌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长:王卫健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建国 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陈毅章 市中医医院院长 陈礼英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赵科辉 市疾控中心主任 肖 荡 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肖国良 市卫生健康局疾控股股长 聂固良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刘文峰 市卫生健康局宣教站站长 田玉国 市血吸虫病专科医院副院长 唐志军 市精神病医院院长 张亚平 草尾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浩新 黄茅洲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 勇 泗湖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 烨 南大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江 浩 阳罗洲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 胜 新湾镇卫生院院长 李宇伟 南嘴镇卫生院院长 唐 华 共华镇卫生院院长 李桂明 茶盘洲镇卫生院院长 张正军 四季红镇卫生院院长 彭 明 漉湖卫生院院长 曹吉钦 琼湖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罗迪安 琼湖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郭 平 琼湖街道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刘 洋 胭脂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沅江市辖区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协作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市局医政医管理股聂固良为联络员,督促落实工作措施,研究并及时解决沅江市辖区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协作机制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三、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相应成立机构内殡葬服务领导班子成员,确定相关职能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四、主要任务 一是要深入纠治违规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问题, 确保严格管理,规范开具。二是要深入纠治违规外包太平间问题,严肃查处太平间建设管理领域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三是要深入纠治倒卖泄露亡故患者信息等行为,加强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和行业作风的建设。四是要深入纠治在医疗机构违规开展殡葬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院内外人员相互勾结,诱导高消费,违规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等行为。 五、工作安排 结合实际制定本域内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具体分4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24年11月。一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11月22日前,按省卫健委、市纪委要求制定工作方案。11月26日前,对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二是组织动员部署。11月29日前,市局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对标于11月3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1月到12月。12月31日前,按照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完成自查自纠,认真切实排查问题,做到如实填报,按时报送各类报表材料,发现整改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改彻底,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和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月到9月。一是开展核查督导。采取随机抽查、现场督导和明察暗访等相结合的方式,核实各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殡葬领域有无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公职人员失责失职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等问题线索。二是严肃调查处理。对核查督导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部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到位,实现清零目标。 (四)总结阶段:2025年10月。收集整理案件材料,总结经验教训、剖析原因不足,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六、工作要求 1.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实施。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压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确保各项确保专项行动要求落实到位。 2.市局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迅速移交、联合查办机制,共同解决跨领域跨部门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 3.加强工作指导,对线索集中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开展实地督导,对群众反应强烈,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典型案件进行督办,必要时纪检机关提级办理。 4.坚持内紧外松,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工作进展和案件的情况。在强化整治的同时,保障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教育引导,确保舆情平稳可控。
附件:全市卫健康系统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督查表
附件 全市卫健康系统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督查表 医疗机构: 督查日期: 年 月 日
督查人员签名: 督查日期: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