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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07-31 16:59来源: 党政办

目 录

 

第一部分 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法律政策,不断推进民主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推行政务公开,扩大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提髙社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大力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镇内设站所12个,其中,7个行政站所,4个事业站所,1个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总计5863.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01.05万元,增长26%;支出总计4588.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2.76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本年度工程项目增多,收入增加;部分项目未完工,资金结转下年,未在本年度列支。

 

二、关于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 586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7.19万元,占 54%;其他收入2685.96万元,占46%。

 

三、关于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458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97万元,占 21%;项目支出3646.52万元,占79%。

 

四、关于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77.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09.57万元,增长3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23.0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4.71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中缩减公用经费支出。

 

五、关于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64.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21.33万元,增长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24.17万元,比上年同减少158.81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缩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4.24万元,占5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16万元,占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9万元,占2%;

卫生健康支出82.05万元,占4%;

节能环保支出38.10万元,占2%;

城乡社区支出102.38万元,占5%;

农林水支出745.05万元,占33%;

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占0.45%;

住房保障支出54.7万元,占2.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1134.2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事务、财政事务、民族事务;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21.16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36.49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和其他优抚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82.0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服务和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5.节能环保支出财政拨款支出38.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水体、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和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102.3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7.农林水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745.0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农业支出和森林培育、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其他水利支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其他农林水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4.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79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社保缴费和退休费;公用经费支出 14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关于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24万元,增长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8.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1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万元,占 12.57%;

城乡社区支出31万元,占15.59%;

其他支出142.86万元,占71.8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2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2. 城乡社区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3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

3. 其他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42.8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和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关于沅江市泗湖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1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135.2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缩减了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占30.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9.6万元,占69.57%。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缩减了三公经费开支。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运行经费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维修费、高速过路费、保险费。

2、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9.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接待314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用餐。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1094.16万元,决算收入3177.19万元,增加2083.03元;2019年预算支出1094.16万元,决算支出2423.03万元,增加1328.8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44万元,较上年增加34.62万元,增加31.52%,主要原因是:机关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