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发〔2020〕29号
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季红镇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的通 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现将《四季红镇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8日
附件
四季红镇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验收评估标准
考核 内别 |
评估内容 |
评估指标及分值 |
赋分说明 |
验收 内容 |
工作方案到位(17分) |
方案制定(5分) |
河长制工作方案以村委名义于2020年10月底前正式印发的,得5分;否则得0分。 |
方案质量 (8分) |
工作方案内容完整的,得2分;否则得0分。 针对性较强的,得2分;否则得0分。 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否则得0分。 对六项任务细化实化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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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4分) |
河长制实施范围实现江河湖泊沟渠塘坝小型水库全覆盖的,得4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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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28分) |
河长设立及公告情况(6分) |
村级全部明确河长并公示的,得6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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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分段河长设立及公告情况(8分) |
。 村级全部设立分级分段河长的,得8分;未全部设立的,按比例赋分,得分=(设立分级分段河长的行政村数量/应该设立河长的行政村总数量)×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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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内容 |
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28分) |
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情况(3分) |
村级河长制办公室正式成立的,得3分;未成立的,得0分。 |
河长制办公室履职情况(7分) |
村级河长制办公室各组成部门职责明确的,得3分;各部门职责不明确或不能有效履职的,得0分。 村级河长按照职责均以开会部署、巡河督导等形式认真履职的,得4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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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公示牌设置情况(4分) |
河长公示牌内容规范,标明河段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得4分;设置不规范或内容不全的,得2分;未设置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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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15分) |
相关制度文件制定及出台(12分) |
村级按照要求全部建立六项制度的,得12分;未全部建立的,每少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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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3分) |
相关责任单位单独或联合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得1分;相关责任单位在制定部门文件中明确体现了河长制工作内容的得1分;创新了部门联合执法或综合执法机制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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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内容 |
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12分) |
督导检查开展情况 (4分) |
村级对各组开展督导检查1次以上的,得4分;未开展的得0分。 |
督导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4分) |
村级对镇级督导检查意见及时整改或提出整改方案的,得4分;未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或未提出整改方案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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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情况(4分) |
通过电话、微信、APP等方式,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的,得1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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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社会监督员或公众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监督的,得1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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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要媒体进行河长制专题宣传报道的,得1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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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报道的,得1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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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的基础工作(13分) |
河湖名录编印情况(6分) |
村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全部明确的,得6分;未全部明确的,按比例赋分,得分=(已明确河湖名录行政村/行政村总数)×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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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一策” 编制(4分) |
掌握全村河湖沟渠情况,建立一河一档的,得2分;未全部明确的,按比例赋分,得分=(已建立一河一档的河湖/镇级河湖总数)×2。 明确技术单位,启动村河流一河一策编制的,得2分;未全部启动的,按比例赋分,得分=(已启动一河一策编制的河流/镇级河湖总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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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建设 (2分) |
村级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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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建设 (1分) |
村级制定出台河长制相关法规或建立符合当地实际制度的,得1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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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内容 |
取得的工作成效(15分) |
河道垃圾清理及保洁(4分) |
村级组织河道垃圾清理且取得成效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村级开展河湖日常保洁的,得2分;未开展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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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保护综合执法(6分) |
镇级开展涉河湖违章建筑物清理且取得成效的,得3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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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2分) |
已完成村级主要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的,得2分;已组织开展主要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外业调查工作的,得1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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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3分) |
村级组织开展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且取得成效的,得3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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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
创新做法 (3分) |
创新做法、举措 (3分) |
设立民间河长的、河道警长的、河道督察长的、建立志愿者工作站的、探索创新出台落实河长责任有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河湖管理保护新举措等做法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3分。 |
四季红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