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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季红镇2020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6-18 17:22来源: 四季红镇

 

 

 

 

 

 

 

 

 

 

 

 

四政发〔2020〕28号

 

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季红镇2020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河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季红镇2020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已经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20206月18日

 

    

 

四季红2020年实施河制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河长制湖长制全面见效的关键之年,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入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严格落实水安全战略,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抓好洞庭湖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大通湖水环境治理,紧盯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打好河长制河长制“重点战”“攻坚战”,强化督察考核,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全河湖面貌根本好转。

一、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体系

1.完善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河湖长会议制度、督察制度、信息共享送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等,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完善“三长一站”工作体系,建立公安联络室,促进相关人员履职尽责,压实沟渠小微水体管护责任。(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各河长。以下任务均需由各河长落实,不再列出。

2.严格工作考核。制定2020河长制湖长制考核细则,优化考核方式,把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细化实化河长湖长职责,制订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河长湖长的履职内容、履职标准、监督方式等。探索推广河长湖长述职、电视问政等措施把河长湖长履职情况作为暗访督查、考核激励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河长湖长、河湖管理与保护部门履职尽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政府真抓实干激励等范围,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委组织部

3.加强河(湖)长履职能力建设。建立两级河(湖)长责任河湖治理专项资金,加大两级财政预算资金投入。由两级河长办分别统筹,两级河(湖)长根据年度治理目标及治理情况,通过“以奖代投”方式,对治理效果好的镇两级河湖(段)分别予以奖补。同时,建立和强化河(湖)长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到位,责任河湖段问题突出的河(湖)长,由上级河(湖)长按相关规定实施问责。(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财政财务管理办

4.进一步规范各级河长办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级河长办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因地制宜制定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考核作用。重点加强河长办机构、人员、设施配备和经费保障,要求工作人员专职,工作经费纳入级财政预算。明确河长办职责职能,推动镇、村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运行。持续推进市级“最美河湖”和镇级“样板河湖”建设,进一步打通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

5.构建河(湖)管理联合机制。提高“三长一站”运行监管效能,建立由“三办”(委办、政府办、河长办)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督查机制。充分借助党委督查、政府督查、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监督等力量,开展专项督查或联合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进一步规范一季度一督查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下级河长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及河湖管护成效,跟踪督促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委办、政府办、河长制办公室;参与单位:人大、纪委监委)

6.优化考核激励机制。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激发基层河(湖)长制真抓实干热情,参照市对县(市、区)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直责任联系单位河长制湖长制年度考评奖励办法。同时,建立和完善镇对村(社区、)的年度考评专项奖励机制,加快形成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合力。年度对河湖长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获得美丽样板河湖称号的进行奖补。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财政财务管理办

二、进一步夯实河湖管理基础工作

7. 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结合实际,遴选一批项目落地见效。持续抓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年度项目实施,建立完善“一河一档”“一湖一档”。(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水利

8. 全面完成河湖划界与水利工程划界。根据省水利厅河湖保护范围划界工作要求,结合我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实施方案,在2020年12月30日前按照省水利厅、益阳市水利局、沅江市水利局对我河湖划界审查通过的省、地、市三级所管辖的河湖进行汇总,搞好界桩埋设和告示牌制作埋设,完成确权工作,申请登记发证。同时,将河湖划界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水利“一张图”。(责任单位:水利自然资源

9. 开展河湖岸线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加快编制级领导担任河长湖长河湖的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编制完成并按程序审批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水域秩序。责任单位:水利自然资源

10.加快完善智慧河湖建设健全河湖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河湖划界成果应用,完善河湖基础数据,加强数据共享。建立和完善“一张图+遥感影像+巡查APP+无人机+问题整改督办”为手段的河湖监管体系,提升河湖监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水利、自然资源办。

11. 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水污染防治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系统性治理,引进和推广一批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修复、地下水处理等关键技术应用。责任单位:经发办

、推进河湖系统治理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2.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政府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内容。加强水量调度和用水管控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水资源区域评估以及节水评价制度,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全面完成取水工程核查登记整改提升。(责任单位:水利)  

13. 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完成水安全规划编制完成农村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以下简称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准与名录公布,建立健全严格的水源地管护制度,落实巡查责任、制度和方案,加强定期巡查、规范日常管理;完成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成果,完成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完善饮用水卫生监督和监测,确保用水水源水质基本达标;结合实际有序推动替代水源地和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水利、卫生

14. 强化水资源节约施《国家节水行动湖南省实施方案》,河委会成员单位率先节水型机关推动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到2020年底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II级及以上要求。(责任单位:水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  

15.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打好碧水保卫战,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2%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提高到96.4%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3.3%以上,(责任单位:水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16.推进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河湖垃圾处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水岸同治,垸内垸外同步,开展河湖垃圾清理整治与河道保洁,建立和完善河湖垃圾转运处理体系建设,减少河湖垃圾入河入湖量。(责任单位:水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站

17. 加强船舶污染治理。积极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公益化运作,完善船舶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现场监管。(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利站

18. 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净化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站

(三)开展水环境治理

19突出抓好省第6号总河长令落实,加快重点区域水环境治理。全力推进省第6号总河长令落实,按照《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大通湖湖泊沅江市流域水环境治理2020年实施方案》,加快实施一批重点整治项目,突出抓好入湖口断面水质监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改厕、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及投入使用、镇村生活垃圾和镇村生活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湿地生态修复、农村安全饮水等重点领域治理。以大通湖水环境治理为重点,统筹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责任单位:水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站、经发办、卫生院

(四)加强水域岸线保护

20.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实施河湖“清四乱”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方案将河湖清四乱向规模以下河湖延伸,实现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全覆盖重点整治非法建设、非法围河围湖、非法采砂以及农村河湖脏乱差、非法种植养殖等问题建立“四乱”问题定期报告制度,对整治问题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对201911日以后新出现的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按“顶风违建”予以处置河长办与相关部门将加大暗访督察力度,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提请追责问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标准,规范查、认、改、罚各个环节,不断规范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监管。责任单位:水利河长制办公室  

21.开展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全水域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防止相关问题出现反弹。3月底前完成非法码头摸底排查,2020底完成非法码头清理取缔工作。加快推进砂石码头、集散中心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交管站水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五)开展水生态修复

22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内,建立日常巡察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站

进一步强化督查监管

23.进一步强化督察督办。认真落实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和省实施办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类河湖进行暗访督查,重点查处虚假履职、虚假整改、久拖不改、新增“四乱”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重点区域、重要河湖,开展靶向式、进驻式暗访督查。严格问题交办督办,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利用河长监督电话和各类媒体平台鼓励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处理群众举报事项,做好投诉举报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的河湖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导,确保问题彻底整改、责任严肃追究(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水利

24. 重点加强区域联合执法按照《洞庭湖区域联合执法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统一指挥、依法依规、协同打击”原则,整合各相关部门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与相邻区、县相关单位工作对接,加快推动区域联合执法、执法信息共享、案件协查联办、应急快反处置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的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跨区域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必要时提请市级河湖长参与巡查,重点打击跨界水域非法采砂、侵占湖泊、非法设障、乱排偷排、非法捕捞等涉水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水利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站

25. 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常态化审计制度,将河长制湖长制推进和重点任务落实纳入资源环境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审计工作,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责任单位:镇纪委

26. 严格市场主体监管。做好涉水市场主体(包括河道采砂、水面养殖、涉水餐饮等行业)信息的归集、公示工作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推送、公示涉水市场主体的有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司法判决、失信违约等信息,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

加强宣传教育

27. 推进美丽河湖和样板河湖建设。大寨渠打造成级美丽河湖。同时,各持续推进样板河湖建设以样板河湖建设作为河(湖)综合治理示范点,加大相关部门涉水专项治理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统筹力度,采取系统治理、直接指导、先行先试,进一步创新摸索河湖管护治理体系,加快推动构建河湖保护治理新格局。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经发办水利、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财务管理办等。

28.强化宣传发动。加强与中央、省、市各类媒体宣传合作与工作联动,建立健全两级河长制湖长制联合宣传工作机制。在市级媒体层面,加大与沅江发布、沅江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深入融合,设立媒体专刊。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美丽乡村”、“美丽河湖”评比等活动对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在级媒体层面,开展与益阳日报、红网等主流媒体宣传合作,通过利用党刊、党报积极宣传我河长制湖长制有关政策法规、工作举措、特色亮点等,增强我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对外宣传力和影响力。通过加强宣传舆论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河湖治理管护工作,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爱水、护水、治水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河长制办公室

29. 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基层河(湖)长培训和工作交流,河长办组织各级河长和参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或开展现场交流学习两次以上,提高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责任单位:河长制办公室)

 

(根据2020年度工作要点和我实际制定)

 

 

 

 

 

 

 

 

 

 

 四季红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6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