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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季红镇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7-16 11:17来源: 四季红镇

四政发 [2020] 23号

 

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季红镇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四季红镇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四季红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6日   

 

 

 

 

沅江市四季红镇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

 

防范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关广大学生(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与社会稳定。切实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批示,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镇村两级协同,部门密切配合,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体系,多措并举,织密防溺水安全防护网,有效防止溺亡事故发生,为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措施与任务

(一)齐抓共管全面落实责任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机制。

1.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全镇防学生溺水工作负总责;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分管领导牵头抓,负责全镇防溺水工作的组织、调度;班子成员督促抓,班子成员经常到所包片的村进行检查、督促、指导防溺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责令整改。

2.各职能部门协同抓,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综合执法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站、派出所、交警大队、交管站、中心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行业责任制,安排专人做好职责范围内防溺水工作。

3.村委(社区)干部包干到组,组织组(社区)上的党员干部、志愿者经常串门走访,做好有学生家庭的防溺水宣传,特别是在非上学时段、高温时节、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带领村组干部在本村水域巡查,及时劝阻学生下水,在本村(社区)水域附近设立警示标牌。

4.组织党员、志愿者对有学生特别是有留守儿童家庭、单亲家庭,经常走家串户,一一上门宣传,提高监护人和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发动群众参与防溺水工作,节假日和暑假每天在本组巡查两次以上。

5.督促各河(湖)段将防范学生幼儿溺水纳入巡河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劝阻学生下水,发现问题及时向镇级交办整改。

6.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对学生幼儿在校期间防溺水工作负总责,亲自布署,做到有计划、有措施,负责抓好学生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和引导,建立健全学生请假、缺勤等管理制度,带领学校行政、教师参与防溺水轮流值班巡查,每天到学校周边水域巡查,及时教育劝阻学生私自下河游泳。暑假期间中心学校组织学校行政、教师巡查本镇所辖水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镇级整改。

7.班主任和教师把防溺水教育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加强防溺水教育,认真落实学生在校期间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制度和假期行为状况打卡管理制度。加强家校沟通,督促、指导家长做好学生非在校时间防溺水教育和监管。

8.落实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陪伴,随时掌握孩子动向,教育并禁止孩子私自下水。

(二)全面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1.镇级层面。把预防学生溺水宣传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年度宣传计划,由宣传部门牵头,通过广播、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教育,倡导、提醒全社会、家长关心、关注孩子防溺水安全,营造良好的预防中小学生幼儿溺水社会氛围。

2.部门单位。及时召开防溺水工作动员部署会,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工作群推送防溺水工作宣传信息,在单位机关院墙外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强化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的防溺水安全意识。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单位要宣传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单亲家庭孩子的政策,要督促村、社区对特殊群体进行摸底造册,组织志愿者队伍进村入户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

3.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履行学生在校期间防溺水工作的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防溺水教育“六个一”活动(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看一次专题教育片、上一节课、写一篇文章),确保学生做到“六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和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要通过上门家访、电话微信家访等方式加强家校沟通,强化学生及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每周1次以上向家长推送防溺水知识,并督促家长及时掌握孩子非在校时间动向,禁止孩子下水。

4.村、社区要在居住小区、主要路口和集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和模幅,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每天进行一次以上防溺水宣传、警示。在本村水域设置防溺水警示牌及巡查、救援、救护联系方式等。

5.村组干部(小区管理者)要上门宣传,对有学生(幼儿)的家庭要一一登记造册,要讲政策、讲道理、讲案例,教育、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镇区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住建部门指导、督促执行,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负责指导、督促执行,单位庭院由所属单位指导、督促执行。

6.河(湖)长要建立微信工作群,督促河(湖)巡查人员及时通报河(湖)水域情况,督促村、社区在所辖河(湖)、渠、闸、塘等水域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

(三)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以村、社区为单位,完成本辖区管理的水域及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漏一处安全隐患。城建办联合社区,加强学校周边各类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封闭管理,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基坑等,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落实隐患排查制度,设立警示标牌。城管大队加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管理,对施工形成的基坑、水洼进行封闭管理,设置警示标牌。交管站加强对道路、水路、港口、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的监管,排查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防护网及警示标牌。水利管理站督促施工单位在其管辖的水利工程范围内,对发生溺水事件有可能的水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督促镇、村河(湖)长、巡查员加强河、湖巡查。各村(社区)要对所辖水域进行全面清查,要在镇政府、村部挂出本辖区水域示意图,标记危险水域、落实巡查值守责任人,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和事故易发多发区域的看护巡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要及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建好护栏,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安排专人值守巡查。

(四)全面加强应急救援处置

建立和完善预防溺水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由应急管理办牵头,对参与应急救援救护的人员开展游泳技能、应急救援救护知识能力培训,提升应对处置能力。分别由河长办、应急管理办、综合执法大队牵头,指导、督促建立镇、村(社区)、组三级水域巡查、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志愿者四支队伍,由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在各水域公示四支队伍联系方式,畅通呼救渠道,一旦发生学生(幼儿)溺水事故,迅速启动预案,立即组织力量第一时间进行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置。

(五)全面加强特殊群体关爱

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学生、孤儿、单亲家庭孩子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团委要组织志愿者开展防溺水知识讲座,进行免费游游泳技能培训,开展“七彩课堂”假期辅导班等活动;妇联联合民政部门对各村(社区)妇女主任进行培训,督促指导妇女干部上门走访,开展防溺水宣传。

(六)全面加强督查问责问效

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由纪委牵头,联合镇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对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台账建立等情况进行督查,各相关部门要把防溺水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督查内容,防溺水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从2020年起,把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纳入全镇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纪委加强对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责任落实的监督,实行事故责任、事故原因倒查,对因宣传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管等原因造成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从人民安全、国家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当前防溺水工作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切实把防溺水工作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党建办、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综合执法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站、派出所、交警大队、交管站、中心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中心校,负责中小学生防溺水日常工作。

(三)加强条件保障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人员、经费、设备、物资等方面的保障,不断充实防溺水工作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全面夯实防溺水工作基础。

(四)加强协调落实

学生防溺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各部门共同努力。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在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加强沟通,认真分析反馈,做好总结汇报,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监管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为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附件:防溺水工作各村(社区)部门责任清单

 

 

 


附件:

防溺水工作各村(社区)部门责任清单

 

派出所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加强危险水域的巡逻,劝阻学生不在危险水域游泳,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交警大队加强对电动车、三轮车的管理,避免因交通事故溺亡事件。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有关涉水生产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消除隐患。

社会事务办公室

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红十字会、教育局等在学校、社区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充分发挥统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职责,通过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团委

开展防溺水知识讲座,进行免费游泳技能培训,开展“七彩课堂”假期辅导班,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防溺水宣传、巡查、救援等工作。

妇联

加强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学生、孤儿、单亲家庭孩子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联合各村(社区)妇女主任进行培训,督促指导妇女干部上门走访,开展防溺水宣传。

村(社区)

加强本村(社区)水域安全工作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分析研判辖区内水域安全形势,对属地河流、沟港、渠道、池塘、水坑和种植户、养殖户、农业示范园区自备蓄水池等涉水区域,落实防溺水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水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摸排辖区各类水域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个人加快水域安全设施建设,在学生上下学路过的水域和其他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完善防护设施。建立重点水域巡查防护管理机制,对辖区内重点水域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要采取专人管护和群众联合巡防相结合方式,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有下水苗头和下水游泳行为的人员予以制止,并及时告其家长(监护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宣传警示工作。要在河流、渠道等水域张贴防溺水宣传公告,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村村响”广播、网络、走访学生家庭的等形式进行防溺水知识宣传,要加大对辖区内水域巡查管理的力度,提高群众防溺水安全意识,督促家长在放(假)学期间加强对学生的管护,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季红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724日印发